列宁文集(补遗) › 33

对彼得格勒公共图书馆工作的意见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33

列宁文集(补遗)
对彼得格勒公共图书馆工作的意见(1917年11月) 公共图书馆和国立图书馆(芬兰、瑞典 互寄书籍,应当由法律规定予以。 人服务的图书馆和阅览室那样, 例外。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