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列汉诺夫论恐怖
| 普列汉诺夫论恐怖(1917年12月22日〔1918年1月4日〕) “ 那么,我们应该力求使它成为长期的议会;如果选举结果不能令人满意,那我们就应当力求解散它,不是过两年,要是可能的话,过两周就解散它。 对社会主义的敌人,在一段时间内不仅可以剥夺他们的人身不可侵犯的权利,不仅可以剥夺他们的出版自由,而且可以剥夺他们的普选权。不好的议会应力求在两周内将它“解散”。革命的利益,工人阶级的利益——这就是最高的法律。当普列汉诺夫是社会主义者的时候,他是这样论述的。现在叫嚷“布尔什维克恐怖”的绝大多数孟什维克,当时同普列汉诺夫一起就是这样论述的。 载于1917年12月22日(1918年1月4日)《真理报》第221号和1917年12月23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9号 |
|---|
| 载于1917年12月22日(1918年1月4日)《真理报》第221号和1917年12月23日《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2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