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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和主席的工作制度的建议[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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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和主席的工作制度的建议[219] (1922年12月9日) 。 每周两次,每次一小时。开会时间在头一天晚上9时以前确定。 主席主持,时间为一小时?此事应考虑一下); 机关和促使我们国家机关的所有部分得到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