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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分工的建议

作者:列宁文集(补遗)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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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委员会和劳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分工的建议[注:见本卷第56—57、147—155、320—322、326—327页。——编者注] 副主席的分工:   1.一位副主席抓 [注:同上,第154—155页。——编者注],分管各人民委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