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26

第二编 政治经济学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26

反杜林论第二编 政治经济学 一 对象和方法 1 2 3   他的经济学涉及他的哲学中“”,而且“在某些重要方面,依据的是更高级的、在更高的研究领域中”。   到处都是喋喋不休的自夸。到处都是杜林先生为杜林先生所确立的和完成的东西高奏凯歌。确实是完成的东西,这一点我们已经看得太多了,但是完成得像熄灭一根冒着烟的蜡烛一样4   “一切经济的最一般的”——   这就是说,我们猜对了。    可是这些自然规律要使人们正确地理解过去的历史,只有人们“用更确切的规定研究这些规律,即通过政治的隶属形式和组合形式而获得这些规律的结果。像奴隶制和雇佣依附制这样的体制,连同它们的孪生兄弟即基于暴力的所有制,应当被看做真正政治性质的社会经济制度的形式,它们在到现在为止的世界中构成框架,经济的自然规律只有在这种框架里才能显示其作用”。   这段话是一套开场锣鼓,就像瓦格纳歌剧的主调一样,告诉我们那两个有名的男人就要出场了。但是它还包含着更多的东西,它是杜林的全书的主题。在谈到法的时候,除了把卢梭的平等论拙劣地翻译成社会主义语言以外5    在一切经济问题上“可以区分两种过程,即生产过程和分配过程”。此外,以肤浅著称的让·巴·萨伊还加上了第三种过程,即消耗过程、消费过程,但是他和他的门生在这方面都说不出什么道理。可是,交换或流通只是生产的一个项目,使产品到达最后的和真正的消费者手中所必须经历的一切,都属于生产。   杜林先生把生产和流通这两个虽然互相制约但是本质上不同的过程混为一谈,并且泰然自若地断言,排除这种混乱只能“产生混乱”,他这样做只不过证明,他不知道或不懂得正是流通在最近50年来经历了巨大的发展;他书中后面说的也证实了这一点。还不止于此。他首先把生产和交换合而为一,统称为生产,然后使分配同生产    “一个人,如果被设想为单独的人,或者换句话说,被设想为同其他人没有任何联系,那么这个人是不会有什么的。对他来说,不存在,只有意愿。”   可是这个没有责任的、被设想为单独的人,如果不是天堂里的不幸的“原始犹太人亚当”——在那里他没有任何罪恶,因为他没有任何犯罪的可能——还能是别的什么人呢?但是,连这位现实哲学的亚当也是要犯原罪的。在这位亚当之旁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虽不是卷发垂垂的夏娃,也是第二个亚当。于是亚当立即有了责任,而且——破坏了这个责任。他不是把这位兄弟当做有平等权利的人拥抱于怀,而是迫使他服从自己的统治,对他进行奴役——而世界全部历史直到今天还由于这第一次犯罪所带来的后果,由于奴役别人这一原罪而受苦。因此,在杜林先生看来,这历史连三分钱也不值。    “关于鲁滨逊的想象,无论如何可以作为生产概念的一个合适的思维模式,他凭自己的力量孤独地对抗自然界,而不必和任何人分东西…… 对于说明分配思想中的最主要之点,两个人的思维模式是同样适用的,这两个人的经济力量合在一起,他们显然应当通过某种形式互相商定他们各自的份额。为了十分严格地阐明某些最重要的分配关系,并且从胚胎状态上、从其逻辑必然性上去研究这些关系的规律,除了这种简单的二元论,的确不需要更多的东西…… 在这里可以设想两个人在平等的基础上共同行动,也可以设想以完全压服一方的办法把力量合在一起,于是这一方被迫作为奴隶或单纯的工具去从事经济的劳务,而且也只是作为工具被养活着…… 在平等状态同一方无足轻重、另一方全智全能并独自主动参与的状态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中间阶段,其中充满了世界历史的形形色色的现象。在这里重要的先决条件是要对历史上的各种和的体制有一个全面的考察”……   最后整个分配就转变为某种   “经济上的分配法”。   现在杜林先生终于又脚踏实地了。他可以同他那两个男人手挽着手向当代挑战了2。可是在这三个人的后面还站着一个无名氏。 6   “是一切高度文明所具有的倾向,现代发展的实质和前途就在于此,而不在于权利和统治范围的混乱。”   其次,他完全不能看到,    “雇佣劳动向另一种谋生形式的转变,怎样能够在某一时候符合于人类本性的规律,符合于社会机体的合乎自然必然性的构造”7   这样,在1868年:私有制和雇佣劳动是合乎自然必然性的,因而是正义的;在1876年8 二 暴力论   ### $$$“在我的体系中,一般政治对经济法的形式的关系被规定得十分肯定,同时又,为了使研究易于进行而特别把这点指出来,想必不会是多余的。关系的形式是,而依存不过是一种或特殊情形。因而。有些最新的社会主义体系把完全相反的关系的一目了然的假象当做指导原则,他们以为政治的从属似乎是从经济状态中产生的。当然,这些次等的结果本身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在目前是最能使人感到的;但是中去寻找,而不是从间接的经济力量中去寻找。”   在另一个地方也是这样,在那里杜林先生    “从这样的原理出发:政治状态是经济状况的决定性的原因,相反的关系只是次等的相反结果…… 只要人们把政治组合不是看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出发点,而仅仅把它当做达到,那么不管这些人看来是多么激进社会主义的和革命的,他们总是包藏着一部分隐蔽的反动性”。   这就是杜林先生的理论。这一理论在这里和其他许多地方都是直截了当地提出的,可以说是颁布下来的。在厚厚的三大部书里,任何地方都没有作过证明这一理论或者反驳相反意见的哪怕一点点尝试。即使论据像乌莓子一样便宜77,杜林先生也没有给我们拿出一个来。事情本来已经由鲁滨逊奴役星期五这一著名的原罪证明了。这是一种暴力行为,因而是一种政治行为。这种奴役构成了到现在为止的全部历史的出发点和基本事实,并给这一历史注入了非正义的原罪,以致这种奴役在往后的时期中只是有所缓和并“变为较为间接的经济依存形式”;同样,直到现在还通行的全部“基于暴力的所有制”也是以这种原始奴役为基础的,——正因为如此,很显然,一切经济现象都应该由政治原因来解释,即由暴力来解释。而谁对此不满意,谁就是隐蔽的反动派。 9 经济的当做糊口目的的手段   “这样一种统治形式,这种统治形式的不仅在于禁止同胞使用天然的生活资料,而且更重要得多的是在于强迫人们从事奴隶的劳役”——   他就把全部关系弄颠倒了。 10 11 三 暴力论(续) 12 13 14 1516 四 暴力论(续完)   “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是:事实上,对的统治,无论如何〈!〉,只是通过对的统治才实现的〈实现统治!〉。如果事先没有奴役人们·强迫他们从事某种形式的奴隶劳役或徭役,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大面积的地产经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对物的经济统治的建立,是以人对人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统治为前提的。如果不同时想到大地主对奴隶、依附农或间接不自由者的统治,怎么能想象一个大地主呢?无论过去和现在,单个人的力量,最多再加上他的家庭成员的辅助力量,对于大规模的农业耕作来说能有什么意义呢?在超出单个人的天然力量的规模上使用土地或者扩大对土地的经济统治,这在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中之所以成为可能,只是因为在建立对土地的统治以前,或者与此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对人的奴役。在发展的更后时期,这种奴役变得缓和了…… 在高度文明的国家里,它现在的形式是或多或少由警察统治所指挥的雇佣劳动。因此,表现为大规模土地支配和〈!〉大规模土地占有的现代财富形式的实际可能性,是以这种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不言而喻,分配财富的一切其他形式,也应该按类似的方式历史地加以说明;人对人的间接依附关系,现在构成经济上最发达的制度的基本特征,这种关系是不能由它本身去理解和说明的,而只有把它看做已往的直接奴役和剥夺的稍有变化的遗物才能理解和说明。”   杜林先生就是这样说的。 17 18   “不言而喻,分配财富的一切其他形式,也!”   这样一来,他自然就用不着再多说一句话,去解释例如资本的产生。 19 20 21 五 价值论    “人的需要本身是有其自然规律性的,并且它的增加是有限度的,只有不自然状态才能在一个时期内超越这种限度,直到由这种不自然状态产生厌恶、厌世、衰老,成为社会的残废,以至最后老死…… 纯为享乐而无其他的认真的目的的游戏,很快就使人厌倦,或者换一个说法,使人丧失一切感觉能力。因此,任何一种形式的实际的劳动,是健康人的社会的自然规律…… 如果欲望和需要缺少平衡力量,那么它们连儿童式的存在也难以保持,更不用说历史地逐渐上升的生活发展了。如果不经过努力而完全得到满足,那么欲望和需要很快就会枯竭,并且留下一种空虚的存在,也就是一个令人厌烦的间歇时期,这个时期一直持续到欲望和需要重新恢复时为止…… 因此,无论从哪方面看,欲望和情欲的满足有赖于经济障碍的克服,这是自然界的外部结构和人的内在本性的有益的基本规律”,如此等等。   可以看到,尊敬的罗霍的最庸俗的陈词滥调,在杜林先生那里庆祝了它们的100周年,而且这还被看成是为唯一真正批判的和科学的“共同社会体系”“奠定更加深刻的基础”。    到现在为止的经济学的主要概念叫做财富,而财富,正像它直到现在真正地在世界历史上被理解的那样,像它的领域被人们所阐述的那样,是“对人和物的经济权力”,   这是双重的错误。第一,古代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的财富决不是对人的支配。第二,就是在那些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社会里,如果说财富包含了对人的支配,那它主要地、几乎完全地是 22    “价值是经济物品和经济服务在交往中所具有的意义。”这种意义相当于“价格或其他任何一种等价物名称,如工资”。   换句话说:价值就是价格。或者,为了对杜林先生不做任何不公平的事情,并尽量用他自己的话来复述他的定义的荒谬,倒不如说:价值是各种价格。因为他在第19页上说:   “价值和以货币来表现这个价值的各种价格”,   可见他自己认定,同一价值有极其不同的价格,因而也有同样多的不同的价值。如果黑格尔不是早已死去,他或许会上吊的。即使他把全部神学逻辑都用上,也造不出这样一种有多少价格就有多少不同的价值的价值。只有具备杜林先生那样的自信心的人,才能以下面这样的解释来为经济学奠定新的更加深刻的基础:在价格和价值之间,除了一个是以货币来表现,另一个不是以货币来表现以外,再没有其他任何区别了。    “一般说来,价值和以货币来表现这个价值的各种价格所依据的比较和估价的基本规律,撇开只给价值概念带来第二要素的分配不谈,首先存在于纯生产的领域中。自然条件的不同,使得创造物品的种种努力遇到或大或小的障碍,因而迫使人们付出或大或小的经济力量,这些障碍也决定……或大或小的价值”;而价值是根据“自然界和各种条件对创造活动的阻力来估价的…… 我们在它们〈物品〉里面所投入的我们自己的力量的多少,就是一般价值和某一特定的价值量存在的直接的决定性原因。”   如果所有这套说法还有某种意义,那么这就是:一个劳动产品的价值是由制造这个产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来决定的,这一点,即使没有杜林先生,我们也老早就知道了。他不是简单地叙述事实,而偏要神谕式地歪曲这个事实。说一个人在任何物品里所投入的力量的多少(为了保留这种浮夸的表达法),是价值和价值量的直接的决定性原因,这完全是错误的。第一,问题在于把力量投入什么物品:第二,是怎样投入的。如果我们的某个人制造的是对于别人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那么他的全部力量就不能造成丝毫价值;如果他坚持用手工的方法去制造一种物品,而用机器生产这种物品所花的力量只是前者的二十分之一,那么他所投入的二十分之十九的力量既没有造成一般价值,也没有造成某一特定的价值量。    “除了自然界所造成的阻力……还有另一种纯社会的障碍…… 在人和自然界之间出现一种阻碍的力量,而这种力量仍旧是人。想象中的唯一的和孤立的人对自然界是自由的…… 只要我们想到第二个人,这个人手持利剑,占据通向自然界和自然资源的入口,要求某种形式的入门费,那情况就不同了。这第二个人……仿佛征收另一个人的税,所以他就是以下这种情况的原因:人们想要得到的物品的价值,会比创造或生产没有遇到这种政治障碍和社会障碍时的价值大…… 这种人为地提高的物品价值的特殊形式是极其多样的,这种提高自然要以劳动价值的相应的压低作为它的伴随物…… 因此,一开始就想把价值看做本来意义上的等价物,即同等价值的东西,或看做根据一种劳动同与其交换的另一种劳动相等的原则而形成的交换关系,这是一种幻想…… 相反,正确的价值论的特征将是:这种理论所设想的最一般的估价理由,是不会同建立在强迫分配之上的特殊的价值形态吻合的。这种特殊的价值形态随着社会制度而变更,而真正的经济价值只能是按对自然的关系来计量的生产价值,所以它只随着自然性质的和技术性质的纯粹的生产障碍而变化。”   因此,按照杜林先生的意见,一个物品的实际上存在的价值是由两部分组成的:第一,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第二,“手持利剑”逼出来的附加税。换句话说,目前存在的价值是一种垄断价格。如果现在一切商品,按照这种价值论,都具有这样一种垄断价格,那么只有两种情况是可能的。或者每个人作为买主重新丧失他作为卖主所获得的东西;价格虽然在名义上改变了,但是实际上——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保持不变;一切还是照旧,而有名的分配价值只不过是假象。——或者所谓的附加税表现为一个真实的价值额,即由劳动的、创造价值的阶级所生产,但被垄断者阶级所占有的价值额,这时,这个价值额就只由无酬劳动组成;尽管有手持利剑的人,尽管有所谓的附加税和所称的分配价值,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还是回到了马克思的    “由于个人竞争而产生的价格的形态,也可以看做经济分配和相互征税的形式……试设想,某种必需的商品的储存突然大大地减少了,因此,卖方就得到了过分大的进行剥削的权力…… 特别是在不正常的情况下,当必需的商品的供应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中断的时候,可以看到,价格是怎样猛升暴涨的”,等等。除此以外,在事物的正常进程中也存在着可以任意提高价格的实际垄断,例如铁路、城市的自来水公司和灯用煤气公司等。   存在着这种垄断性的剥削现象,这是早已知道的。但是不把这种情况所造成的垄断价格看做例外和特殊情况,而恰恰把它看做现在通行的确定价值的办法的典型例子,这倒是新鲜事。生活资料的价格是怎样确定的呢?杜林先生回答说:到一个被围困的、供应中断的城市去调查一番吧!竞争怎样影响市场价格的确定呢?去问垄断吧,它会告诉你们的!   “尽管在生产价值和分配价值的认识方面表现出双重的观点,但是总有为基础,这就是、因而用以计量一切价值的。直接的天然的尺度是力的花费,而最简单的单位是最粗浅意义上的人力。后者归结为生存时间,而生存时间的维持又表现为对营养上和生活上一定数量的困难的克服。只有在支配非生产出来的物品的权力,或者更通俗地说,这些物品本身,同具有真正生产价值的劳动或物品相交换的地方,分配价值或占有价值才纯粹地或绝对地存在。在每种价值表现中,因而也在那种通过分配而不是付出对等劳动被占有的价值组成部分中,所表明和表现的相同的东西,就是人力的花费,人力……体现于……每个商品之中。”   我们对此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如果一切商品价值都由商品中所体现的人力的花费来计量,那么,分配价值、加价、赋税的征收都到哪里去了呢?杜林先生固然告诉我们,即使非生产出来的物品,即不能有真正价值的物品,也能够获得分配价值,并同生产出来的具有价值的物品相交换。但是,他同时又说,    劳动“归结为生存时间,而生存时间的自我维持又表现为对营养上和生活上一定数量的困难的克服”。   我们且不说他纯粹想要标新立异而混淆劳动时间(在这里,问题只涉及劳动时间)和生存时间(这种生存时间,直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创造过或计量过价值)。我们也不说这种生存时间的“自我    凯里反对这种意见,而“强调这样的真理:不是生产费用,而是再生产费用决定价值”(《批判史》第401页)。   这种生产费用或再生产费用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以后再说;这里仅仅指出,大家都知道,它们是由工资和资本利润构成的。工资是体现在商品中的“力的花费”,是生产价值。利润是资本家利用自己的垄断、利用自己手中的利剑逼出来的赋税或加价,是分配价值。这样,杜林价值论的充满矛盾的胡言乱语,终于转化为美妙和谐的明白见解了。    “一件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它所必需的劳动量,而不是取决于对这种劳动所付的或高或低的报酬。”23   关于这个伟大的发现,关于这个划时代的发现,在整个《经济学教程》中一点也没有提到。在《批判史》中却用神谕式的语句否定了这一发现:    “他〈李嘉图〉没有想到:或大或小的比例(在这比例中,工资可以是对生活需要的支付凭据〈!〉)也必定……造成不同的价值关系!”   这句话,读者随便怎么想都可以,但最好是根本不去想它。   “价值学说是经济学体系的纯洁性的试金石!”### $$$ 六 简单劳动和复合劳动    马克思的价值论,“无非是一种普通的……学说,它认为,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原因,而劳动时间是一切价值的尺度。对所谓熟练劳动的不同价值应该怎样去思考,这个问题在这里是完全不清楚的…… 的确,我们的理论也认为,只有通过耗费的劳动时间才能计量经济物品的自然成本,从而计量经济物品的绝对价值;但是在这里,从一开始就应该认为每个人的劳动时间都是完全相等的,只是必须注意到,在熟练劳动的情况下,在一个人的个人劳动时间之外还有别人的劳动时间共同起作用……例如,以使用的工具的形式起作用。因此,事情并不像马克思先生模模糊糊地想象的那样:某个人的劳动时间本身比另一个人的劳动时间更有价值,因为其中好像凝结着更多的平均劳动时间;相反,一切劳动时间毫无例外地和在原则上(因而不必先得出一种平均的东西)都是完全等价的,只是就一个人的劳动来说,正像任何成品一样,必须注意到,在好像纯粹是自己的劳动时间的耗费中可能隐藏着多少别人的劳动时间。无论是手工生产工具,或者是手,甚至是头脑本身(如果没有别人的劳动时间,这些东西是不能获得专门的特性和劳动能力的),对理论的严格应用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可是马克思先生在他的关于价值的议论中,总是不能摆脱熟练的劳动时间这个在背后作怪的幽灵。有教养的阶级的传统的思维方式使他在这方面不能果断行事;在有教养的阶级看来,承认推小车者的劳动时间和建筑师的劳动时间本身在经济」完全等价,好像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马克思书中引起杜林先生这样“强烈愤怒”的那段话是非常短的。马克思探讨了24    “因此,事情并不像马克思先生模模糊糊地想象的那样:某个人的劳动时间本身比另一个人的劳动时间更有价值,因为其中好像凝结着更多的平均劳动时间;相反,一切劳动时间毫无例外地和在原则上(因而不必先得出一种平均的东西)都是完全等价的”   命运没有使杜林先生成为工厂主,因而他不必按照这个新规则去估定他的商品的价值,从而遭到不可避免的破产,这是他的幸运。这确实是多么幸运啊!我们在这里难道还处于工厂主的社会吗?绝对不是。杜林先生用他的自然成本和绝对价值让我们来一次跳跃,翻了一个真正的空心筋斗,从现在的剥削者的恶劣世界翻到他自己的未来的经济公社,翻到平等和正义的纯洁的太空中,所以我们在这里还不得不稍微观察一下这个新世界,虽然还为时过早。 得到的对象化商品价值25 七 资本和剩余价值    “关于资本,马克思先生首先不是使用流行的经济学概念,即资本是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而是企图创造一种更专门的、辩证的历史的观念,这种观念无异于玩弄概念和历史的变态术。他说,资本是由货币产生的;它构成一个历史阶段,这个阶段开始于16世纪,即开始于大概在这个时期出现的世界市场萌芽时期。显然,在对概念的这种解释中,国民经济分析的尖锐性就丧失了。在这些应该半是历史和半是逻辑的、而实际上只是历史幻想和逻辑幻想的杂种的荒谬观念中,知性的识别力连同一切诚实的概念运用全都消失了”——   在整整一页上,一直是这样喋喋不休……    “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表述,只能在严谨的国民经济学中引起混乱……产生冒充深刻的逻辑真理的轻率见解……造成基础的薄弱”等等。   这样说来,好像马克思认为资本是在16世纪初由货币产生的。这就好像说,金属货币是3 000多年前由牲畜产生的,因为在早期牲畜和其他东西一样也承担过货币的职能。只有杜林先生才能采取这样笨拙的和歪曲的表达方式。在马克思关于商品流通过程赖以进行的各种经济形式的分析中,货币是作为最后的形式而产生的。“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26 27 价值的创造****劳动力2829 自由的工人30   “资本是经济的权力手段的主干,它被用来继续进行生产。”   无论这话又是说得多么玄妙和没有条理,但总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经济的权力手段的主干可以永远继续进行生产,但是,据杜林先生本人说,它在未形成“一般劳动力成果中的份额”,即未形成剩余价值,或至少是未形成剩余产品时,不能成为资本,所以杜林先生不仅自己犯了他谴责马克思所犯的那种罪过,即不是使用资本的流行的经济学概念,而且还对马克思进行笨拙的剽窃,这种剽窃是用浮夸的词句“拙劣地掩盖起来的”。    “社会意义上的资本〈非社会意义上的资本,还要杜林先生去发现〉,实际上和纯粹的生产资料有特殊的区别;因为后者只具有技术的性质,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需的,而前者的特征则在于它那攫为已有和形成份额的社会力量:诚然,社会的资本大部分不过是的技术性的生产资料;但是这种职能也正好是……必然要消失的。”   如果我们考虑到,正是马克思第一个强调了这样的“社会职能”,唯有借助这种职能,一定的价值额才变成资本,那么,确实“每个注意研究问题的人都应该很快地就明了,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表述只能引起混乱”——但不像杜林先生所认为的那样,发生在严谨的国民经济学中,而是清清楚楚地仅仅发生在杜林先生本人的头脑中,杜林先生在他的《批判史》中已经忘了他在《教程》中是多么经常地应用上述这个资本概念的。   杜林先生说,它不是基于“生产资料的本性和生产资料的技术必要性”。   因此,这种职能是历史地产生的,而杜林先生在第252页上向我们重复的只不过是我们已经听过十次的东西,他用早已为人所知的两个男人的冒险来说明这种职能的产生,其中的一个人在历史的开端用暴力制服另一个人,从而把自己的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但是,杜林先生并不满足于承认一定价值额赖以变成资本的那种社会职能具有历史的开端,他还预言了这种职能的历史结局:它“也正好是必然要消失的”。但是历史地产生而又历史地消失的现象,用普通的语言来说,通常叫做“一个历史阶段”。所以不仅在马克思看来,而且在杜林先生看来,资本都是一个历史阶段,因此,我们不得不作出这样的结论:在这里我们已经置身于耶稣会52会士中了。即使两个人做同一件事,但终究各不相同。92如果马克思说,资本是一个历史阶段,那么这是荒谬的观念,是历史幻想和逻辑幻想的杂种,在这里识别力连同一切诚实的概念运用全都消失了。如果杜林先生也把资本描写成一个历史阶段,那么这就证明了国民经济分析的尖锐性和精确学科意义上的终极的最严格的科学性。 31   “暴力和劳动是在社会联系的形成中起作用的两个主要因素。”   这一句话里包含了以往的经济世界的全部宪法。这部宪法非常短,内容是: 八 资本和剩余价值(续完)   ### $$$ “按照马克思先生的意见,工资仅仅代表工人为了自身能够生存而实际从事劳动的时间的报酬。为此只要比较少的钟点就够了;经常被延长的工作日的整个其余部分提供一种剩余,其中包含着我们的作者所谓的‘剩余价值’,或者用通常的话来说,包含着资本赢利。除去在某个生产阶段上已经包含在劳动资料和相关原料中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日所提供的剩余都是归资本主义企业家所有的份额。所以工作日的延长纯粹是落入资本家手中的靠压榨而取得的赢利。”   这样,在杜林先生看来,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无非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资本赢利或利润的东西。我们听听马克思本人是怎样说的吧。在《资本论》第195页,剩余价值是用放在它后面的括号里的“利息、利润、地租”32333435    “马克思先生在表述对压榨的这种见解时怀有恶毒的仇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接受马克思关于某种剩余价值的学说中所采用的理论措辞,也尽可以对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的剥削性质表示更强烈的愤怒和更完全的承认。”   马克思的善意的但在理论上不正确的措辞,激起他对压榨的恶毒仇恨;那种本身属于道德的情感,由于错误的”理论措辞”而采取了不道德的表现方式,这种情感表现为不高尚的仇恨和卑下的恶毒。而杜林先生的终极的最严格的科学性却表现为一种具有相应的高尚性质的道德情感,表现为一种在形式上也是道德的而且在量上还超出恶毒仇恨的愤怒,一种更强烈的愤怒。当杜林先生这样沾沾自喜的时候,我们来看看这种更强烈的愤怒是从哪儿来的。他继续说道:    “这就发生了问题:互相竞争的企业家怎么能够持续地按照远远高出(如上述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所显示的)自然生产费用的价格实现包括剩余产品在内的全部劳动产品的价值。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在马克思的学说中是找不到的,理由很简单,在那里甚至不可能提出这个问题来。那里完全没有认真地谈到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的奢侈性质,根本没有认识到带有寄生状态的社会制度是白人奴隶制的最后基础。相反,一切政治的事物,总是被认为应该由经济的事物来说明。”   但是,我们从前面所引证的几段话中已经看到,马克思根本没有像杜林先生在这里所假定的那样断言,剩余产品在一切情况下都被工业资本家即它的第一个占有者平均地按照它的全部价值出卖。马克思明确地说,商业赢利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且在上述前提下,只有当工厂主把自己的产品36   自然生产费用是“劳动或力量的支出,而这归根到底又是可以用食物费用来计量的”   所以在今天的社会里,自然生产费用是实际花费于原料、劳动资料和工资上面的费用,它们不同于“赋税”,利润以及手持利剑逼出来的附加税。但是大家知道,在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中,互相竞争的企业家    “资本所有权,如果本身不同时包含着对人这一材料的间接暴力,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也不能实现它的价值。这种暴力的产物就是资本赢利,所以赢利的大小取决于这种统治作用的范围和强度…… 资本赢利是政治的和社会的体制,这种体制比竞争具有更有力的作用。企业家在这方面作为一个等级来行动,而每一个单个的企业家都坚守自己的阵地。一定程度的资本赢利在已经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方式中是一种必然。”   可惜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互相竞争的企业家怎么能够持续地按照高出自然生产费用的价格实现劳动产品的价值。杜林先生如此荒唐地无视他的读者,竟用下面的话来搪塞他们:资本赢利凌驾于竞争之上,就像普鲁士国王当年凌驾于法律之上一样。普鲁士国王借以取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地位的手法,我们是知道的;资本赢利借以使自己比竞争更有力的那种方法,正是杜林先生应该向我们说明的,但是他执拗地拒绝向我们说明。即使像他所说的,企业家在这方面作为一个等级来行动,而每一个单个的企业家都坚守自己的阵地,这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我们丝毫不能相信他的这种话:一定数量的人只要作为一个等级来行动,他们中的每一个单个的人因此也就坚守住自己的阵地。大家知道,中世纪的行会师傅、1789年的法国贵族都非常坚决地作为一个等级来行动,但是都没落了。普鲁士军队在耶拿也曾作为一个等级来行动,然而非但不能坚守住自己的阵地,反而不得不逃跑,后来甚至一部分一部分地投降了。硬说在已经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方式中,一定程度的资本赢利是一种必然,这同样不能使我们满意,因为问题正是要说明    “资本的统治是紧随土地的统治而发展起来的。一部分依附的农村劳动者转入城市,从事手工业劳动,最后变成工厂的材料。在地租之后,形成了资本赢利,作为财产租金的第二种形式。”   即使撇开这种论断的历史错误不谈,它终究也只是一种空洞的论断,只限于重复地肯定正好应该加以说明和证明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杜林先生无法回答他自己提出来的问题,即相互竞争的企业家怎么能够持续地按照高出自然生产费用的价格实现劳动产品的价值,这就是说,他无法说明利润的形成。他只能简单地发布命令,说资本赢利是    “工资是维持劳动力的报酬,并且首先只是被当做地租和资本赢利的基础来考察的。为了真正彻底弄清楚这里所存在的关系,可以设想一下最初在历史上没有工资的情况下的地租以及资本赢利,即以奴隶制或依附农制为基础的地租和资本赢利…… 必须养活的是奴隶和依附农,还是雇佣工人,这只造成负担生产费用的方式和方法的区别。,…… 由此可见……特别是造成一方为某种形式的财产租金和另一方为没有财产的雇佣劳动的这种主要对立,不能仅仅从一方去找,而必须同时从双方去找。”   但是,财产租金,如我们在第188页所看到的,是地租和资本赢利的统称。此外,在第174页上说:   “资本赢利的特征是。如果没有以某种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受人支配的劳动的相关物,就不能设想资本赢利。”   在第183页上又说:   工资“在一切情况下都不过是通常应保证工人能维持生活和延续后代的报酬”。   最后在第195页上:    “财产租金之所得,必定是工资之所失,反过来也是如此,从一般生产能力中〈!〉归于劳动的,必然是从财产收入中抽出来的。”   杜林先生使我们吃了一惊又一惊。在价值论和以后各章,直到竞争论(包括竞争论在内),就是说,从第1页到第155页,商品价格或价值分为:第一,自然生产费用或生产价值,即用于原料、劳动资料和工资的费用;第二,附加税或分配价值,这是手持利剑逼出来的落到垄断者阶级手中的赋税,这种附加税,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实际上丝毫不能改变财富的分配,因为它一手夺得,另一手不得不归还,而且就杜林先生关于它的起源和内容所作的说明看来,这种附加税是从虚无中产生的,因而也就是由虚无构成的。在接着论述收入种类的两章中,即从第156页到第217页,就再也不提附加税了。而是把每个劳动产品的价值,即每个商品的价值,分成下面两部分:第一,生产费用,其中也包括所付的工资,第二,“因利用劳动力而得到的纯收益 373839    “按照〈杜林〉先生的意见,工资仅仅代表工人为了自身能够生存而实际从事劳动的时间的报酬。为此只要比较少的钟点就够了;经常被延长的工作日的整个其余部分提供一种剩余,其中包含着我们的作者所谓的〈财产租金……〉除去在某个生产阶段上已经包含在劳动资料和相关原料中的工作时间,上述工作日所提供的剩余都是归资本主义企业家所有的份额。所以工作日的延长纯粹是落入资本家手中的靠压榨而取得的赢利。〈杜林〉先生在表述对压榨的这种见解时怀有恶毒的仇恨,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而不可理解的是,他怎么又会产生“更强烈的愤怒”? 九 经济的自然规律。地租   “有资格建立一种新的、不仅满足时代需要而且”。   但是,我们在暴力论,在价值和资本那里未能看到的东西,在考察杜林先生提出来的“国民经济的自然规律”时,也许会非常清楚地呈现在我们眼前。因为,正像他以惯有的新奇性和尖锐性所表述的:    “高度的科学性的胜利,在于越过对好像处于静止状态的材料的单纯记述和分类,而达到生气勃勃的、窥见产生过程的洞察力。所以,对规律的认识是最完善的认识,因为它向我们指出,一个过程怎样为另一个过程所制约。”   一切经济的第一个自然规律恰恰被杜林先生发现了。    “令人惊奇的是”,亚当·斯密“不仅没有把一切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提到第一位,而且也完全没有单独加以说明,这样,他就不自觉地把那种给现代欧洲的发展打上自己的烙印的力量贬为次要的角色”。这个“应当被提到第一位的基本规律是技术装备的规律,甚至可以说是对人的自然经济力进行武装的规律”。   杜林先生发现的这个“基本规律”如下:   第一条规律。“经济手段(自然资源和人力)的生产率。”   我们感到惊奇。杜林先生对付我们,完全像莫里哀作品中的诙谐家对付新贵一样,他告诉这位新贵一件新鲜事,说后者说了一辈子散文,却不知道散文是什么。73发明和发现在一些情况下是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但在许多情况下也不见得是这样,世界上一切专利局的大量档案废纸就是证明),这一点我们早已知道了;但是这一极为陈旧的老生常谈竟是全部经济学的基本规律——这一说明倒要归功于杜林先生。如果经济学上和哲学上的“高度的科学性的胜利”,仅仅在于给随便一种陈词滥调加上一个响亮的名称,把它吹嘘为自然规律,甚至吹嘘为基本规律,那么科学的“更深刻的基础的奠定”和变革,实际上对任何人来说,甚至对柏林《人民报》96的编辑部来说,都是可以做到的了。这样,我们就不得不“以一切严格性”,以杜林先生对柏拉图的下列判决用于杜林先生自己身上:   “如果这样的东西应该被看做国民经济学的智慧,那么〈批判基础**40**   例如,如果我们说,动物吃东西,那么我们就无意中说出了一句伟大的话;因为我们只要说,吃东西是一切动物生活的基本规律,我们就对整个动物学实行了变革。   第二条规律。分工:“职业的区分和活动的划分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就这句话的正确方面而言,从亚当·斯密以来,这也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至于这句话正确到什么程度,这将在第三编中看到。   第三条规律。“是阻碍和促进生产力合作的主要原因。”### $$$第四条规律。“工业国家比农业国家具有大得无可比拟的人口容量。”### $$$第五条规律。“在经济方面,任何事情没有物质利益都是不能完成的。”   这就是杜林先生据以建立他的新经济学的“自然规律”。他仍然忠于他在哲学中已经陈述过的方法。从最无聊的陈词滥调中抽出两三个有时甚至措辞不当的不言而喻的语句,也会构成经济学的不需要证明的公理,基本原理、自然规律。在阐述这些毫无内容的规律的内容的借口下,乘机对各种题目作一番广泛的经济学的空谈,而这些题目的   “土地所有者从土地上得到的收入”。   杜林先生把他本来应当加以解释的地租这个经济学概念不假思索地翻译成法律词汇,我们并不因此比先前了解得更多一些。所以我们这位更深刻的基础的奠定者,无论愿意不愿意,都不得不作进一步的探讨。他把一处田庄租给租地农场主同把一笔资本借给企业家这两件事作了对比,但是很快就发现,这种对比同其他一些对比一样,是不妥当的。因为他说:    “如果要继续采用这种类比,那么租地农场主在偿付地租以后所余的赢利,应该相当于借别人的资本来经营的企业家在偿付利息以后所余的资本赢利。把租地农场主的赢利看做主要收入,把地租只看做余额…… 下列就是对这一问题的不同理解的证明:在关于地租的学说中,人们没有特别指出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的情况,而且没有把佃金形式的地租和土地所有者自己经营而产生的地租之间的数额差别看得特别重要。去考虑把由于自己经营而得的地租这样加以分解:一部分仿佛代表土地的利息,而另一部分代表企业家的剩余的赢利。撇开租地农场主所用的自己的资本不谈。应当把租地农场主的特殊一种工资。但是,要想在这个问题上作出某种断语是,因为这个问题根本没有这样明确地被提出来过。凡是涉及比较大的经营的场合,都很容易看到,问题不在于把租地农场主的独特的赢利看成工资。这种赢利本身正是建立在同农业劳动力的对立之上,只有使用这种劳动力才使这种收入成为可能。留在租地农场主手里的显然是,因此,土地所有者经营时所获得的就减少了。”   关于地租的理论是经济学中带有英国特色的部分,这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只有在英国才存在着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地租事实上也是同利润和利息分开的。大家知道,在英国是大地产和大农业占支配地位。土地所有者把自己的土地按照大田庄而且常常是非常大的田庄的形式租给租地农场主,租地农场主拥有充裕的资本来经营土地,并不像我们的农民那样自己从事劳动,而是作为真正的资本主义企业家利用雇农和短工的劳动。所以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资产阶级社会的三个阶级,以及各阶级所特有的收入:土地所有者获得地租。资本家获得利润,工人获得工资。在杜林先生    “由劳动所得的收入叫做工资;某人从使用资本而得的收入叫做利润……完全从土地得来的收入叫做地租并归土地占有者所有…… 如果这几种不同种类的收入落到不同的人手里,那是很容易加以区分的;但是,如果它们落到同一个人手里,那么它们至少在日常用语中是常常被混淆的。自己的一部分土地的土地占有者,除去经营费用,应该。但是,至少在习惯用语中,他往往容易把他的全部赢利叫做利润,因而混淆了地租和利润。我们的北美和西印度的种植场主大部分都是处于这种状况;他们大多数都种植自己的土地,所以我们极少听到什么种植场的地租,而常常听到的是它产生的利润……自己亲手种植园地的园艺业者,一身兼土地占有者、租地农场主和工人。所以,他的产品应该付给他土地占有者的地租,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和工人的工资。但是所有这些通常都被称为他的劳动所得;所以在这里地租和利润就同工资相混淆了。”   这一段话出自41    租地农场主的赢利以剥削“农业劳动力”为基础,所以他的赢利显然是“一部分地租”,因而那种本来应该装入土地占有者腰包的“全部地租就减少了”。   从这里我们知道了两件事情。第一,租地农场主使土地占有者的地租“减少了”,所以,和人们到目前为止所设想的不同,杜林先生认为不是租地农场主把地租付给土地占有者,而是    “因此很清楚,在借助某种隶属形式的劳动来经营农业的地方,地租总是随时随地大规模地存在着。”   既然把地租说成农业中得到的全部剩余产品,杜林先生面前就出现了拦路虎:一方面是英国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另一方面是由此而来的、为整个古典经济学所承认的剩余产品之分为地租和租地农场主的利润,因而也就是 十 《批判史》论述   “经济学说”是一种“非常现代的现象”(第12页)。   确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在工场手工业时期才产生的”4243    “这一企业,如果按其外部可以感知的特点、按其更新颖的一半内容来说,是完全没有先驱者的,那么按其内部的批判的观点及其一般的立场来说,它更是归我个人所有。”(第9页)   实际上,他尽可以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宣布自己的“企业”(这个工业上的用语倒选得不坏)是“唯一者及其所有物”97。    “因此,关于古代的科学的经济理论,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积极的东西可以奉告,而完全非科学的中世纪,则对此〈对此无可奉告!〉更是没有什么可说的。然而,因为虚荣地炫耀博学外表的手法……败坏了现代科学的纯洁性,所以不能不至少举出几个例子,以资留意。”   然后杜林先生就举出批判的例子,这一批判确实连“博学外表”也没有了。    “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物本身所固有的,另一种则不然,例如鞋,既用来穿,又可以用来交换。两者都是鞋的用途,因为谁用鞋来交换他所需要的东西,例如货币或食物,谁就是利用了鞋。但这不是利用鞋的自然用途,因为它不是为交换而存在的。”44   这个论点,在杜林先生看来,“不但表达得很迂腐,学究气十足”,而且那些在其中找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区别”的人,还未免有些“滑稽”,居然忘记“在最近的时期”,“在最进步的体系的范围内”,当然是在杜林先生本人的体系的范围内,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已经永远完结了。   “在柏拉图论国家的著作中,有人……也企图去发现国民经济分工的篇章。”   这大概是指《资本论》第三版第十二章第5节第369页,可是,恰恰相反,在这一节里证明,古典古代对于分工的见解,是同现代的见解“截然相反”的。454647   “这些界限是当时的市场范围为了进一步划分职业并在技术上划分特殊作业而设置的——只有关于这种界限的观念,才是这样一种认识,有了这种认识才使那种通常很难称为科学的观念成为经济学上重要的真理”。   可是杜林先生曾十分藐视的罗雪尔“教授”,事实上却划出了这种“界限”,在这种“界限”中,分工观念第一次变成了“科学的”观念,所以他明确地宣布亚当·斯密是分工规律的发现者。4849    “货币的作用,在一切时候都曾经是经济〈!〉思想的首要刺激。可是一个叫做亚里士多德的人关于这种作用知道些什么呢?显然,他只知道,以货币为中介的交换代替了原始的实物交换,此外再没有什么了。”   可是,如果“一个叫做”亚里士多德的“人”竟然发现货币50 51   “无论在政治经济学的实际应用上还是在理论上,意大利都走在一切现代国家的前头”,   然后又提到   “那不勒斯的安东尼奥·塞拉在1613年所写的关于如何供给王国以丰富金银的著作,是意大利第一本专门的政治经济学著作”52   杜林先生深信不疑地接受了这种说法,因而竟把塞拉的《略论》53   “当做经济学的最新前史的某种入门标牌”。   事实上,他对于《略论》的考察,只限于这种“美文学的蠢话”。不幸,事情在实际上并非如此:早在1609年,即在《略论》出现前四年,已经发表了托马斯,曼的《论英国与东印度的贸易》。99这一著作早在第一版就具有特殊的意义,即它攻击了当时在英国作为国家政策还受到保护的原始的    “相当轻率的思维方法”,而且“对于概念的内部的和更精细的区别缺乏理解”…… “他具有多方面才能,知识广博,但容易从一种东西跳到另一种东西,而对任何深刻的思想不作彻底的研究”…… 他“对国民经济的论述还非常粗陋”。并且他“得出幼稚的看法,把这些看法加以对照……有时可以使比较认真的思想家发笑”。   承蒙“比较认真的思想家”杜林先生留意到“一个叫做配第的人”,这是多么崇高的谦虚态度!而杜林先生是怎样留意他的呢?   “劳动,甚至劳动时间是价值尺度的论点,在他那里……只能见到”。   配第的这些论点,在杜林先生的书上只提到这一句话,此外就没有了。确实是不完整的痕迹。配第在他的《赋税论》(1662年第1版)中,对商品的价值量作了十分清楚的和正确的分析。他首先用耗费同样多的劳动来生产的贵金属和谷物具有同等价值的例子来说明价值量,这样他就为贵金属的价值下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理论上的”定义。而且他还明确而概括地谈到商品的价值是由   “我断定,这一点〈通过等量劳动进行估价〉是;但是在它的上层建筑和实际应用中,我承认情况是多种多样的和错综复杂的。”54   可见,配第已经意识到他的发现的重要性及其在具体应用上的困难。因此,为了达到某些具体的目的,他也试走另一条道路。   必须找出土地和劳动之间的自然的等同关系(a natural Par),使价值可以随意“在二者之一,或者更好是在这二者中”表现出来。   这个迷误本身是天才的。    “如果他自己的思考更缜密一些,那么人们就根本不可能在其他地方遇到以前已经说过的一种对立见解的痕迹”;   这就是说,杜林先生“以前”除了提到“痕迹”是“不完整”的以外,并没有说过其他什么东西。这是杜林先生所特有的手法,他“以前”用一句毫无内容的话来暗示什么东西,以便“以后”要读者相信,他“以前”早就知道了事情的要点,事实上,上述作者在以前和以后都是避开了这种要点的。 5556   “赋予‘单纯的小纸片’以贵金属所起的作用,那么,重商主义的形态变化就立刻完成了。”   用同样的方法,也可以使叔父变为叔母的形态变化立刻完成。虽然杜林先生以抚慰的口吻补充说道:   “当然,布阿吉尔贝尔并没有这样的愿望。”   但是,活见鬼,他怎么可能仅仅由于认为贵金属在那种作用上可以被纸片所代替,就有这样的愿望,要以重商主义者的迷信的见解,去代替他自己对贵金属的货币作用的合理的见解呢?   “但是应当承认,我们的作者在有些地方确实能够发表真正中肯的意见。”第83页)   关于罗,杜林先生只能说出下面这样“真正中肯的意见”:   “显然,罗也从来没能完全这个基础〈即“贵金属基础”〉,可是他使纸币的发行达到极端,就是说,导致整个制度的崩溃。”(第94页)   实际上,纸蝴蝶,即单纯的货币符号,在公众中飞舞,并不是为了“抛弃”贵金属基础,而是为了把贵金属从公众的钱袋诱入空虚的国库里去。102    “他〈洛克〉关于利息和铸币所写的东西,没有超出重商主义占统治地位时所流行的、以国家生活的各种事件为转移的思考范围。”(第64页)   现在,这个“记述”的读者应该完全清楚了,为什么洛克的《降低利息》在18世纪后半期对法国和意大利的政治经济学产生这样重大的影响,而且是多方面的影响。    “关于利率自由,许多生意人抱着类似的〈和洛克类似的〉意见,而且随着事态的发展也产生这样的倾向,即认为限制利息是无效的。当一个叫做达德利·诺思的人能够按自由贸易的精神著述《贸易论》的时候,一定已经有很多东西似乎在流传,使得反对限制利息的理论不致成为某种奇闻。”(第64页)   这样,洛克为了发表利息自由的理论和说些并非“奇闻”的东西,只须采纳同时代的某些“生意人”的思想,或把当时很多“似乎在流传”的东西接过来就够了!但实际上,1662年配第已在《赋税论》中把利息,即我们叫做高利贷的货币租金(rent of money which we call usury)同土地的和房屋的租金(rent of land and houses)相对比,并且向那些想用法律来压低货币租金(自然不是地租)的地主解释,制定违反自然法的成文民法是徒劳无益的(the vanitv and fruitlessness of making civil positive law against the law of nature)57 58   诺思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坏家伙,他的著作”不可能博得任何赞许”。   当时正是保护关税制度在英国获得最终胜利的时候,这样的著作怎能得到身居主导地位的混蛋们的“赞许”!可是这并不妨碍这部著作立刻发生理论上的影响,这一影响,在随后不久于英国出版的(其中一部分还是在17世纪出版的)一系列经济学著作中,都可以看到。 59 60 61    “毫无疑问”,自从美洲的金银矿发现以来,”除了这些矿主的工业以外,欧洲各国的工业”也都有了发展,这种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金银的增加”。   对这种现象,他解释道:    “虽然商品价格的昂贵是金银增加的必然结果,可是这种昂贵并不紧跟着这种增加而来,而是需要一些时间,直到货币流通到全国并使各界人民都感觉到它的影响的时候。”在这一期间,它对于工业和商业起着良好的影响。   在这个论述的最后,休漠还向我们说明了为什么会有这种影响,虽然他的说明比他的许多先驱者和同时代人要片面得多:   “要观察货币通过整个社会的运动,是很容易的;在观察时我们将看到,以前,一定会鼓舞每个人的勤勉心。”62   换句话说,休谟在这里是描写贵金属价值发生的革命所造成的影响,即它们贬值的影响,也就是贵金属作为提高劳动价格****鼓舞勤勉心63    “人们在评价休谟时,大都总是带着很大的偏见来对待他,并且把他所完全没有的观念加到他的身上。”   杜林先生本人就不止一次地给我们提供了这种“对待”的明显例证。    “某一民族的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是利息率低,这是有道理的,虽然我认为,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和人们通常所想的有些不同。”64   这样,休谟在第一句话中就引证了利息率低是某一民族的繁荣状态的最可靠的标志的看法,这在他那个时候已经是陈腐的老生常谈了。而且事实上,这一“观念”,自柴尔德以来,经过了整整100年,已经流行于世。然而   “在〈休谟〉关于利息率的看法中,应当:利息率是状态〈什么状态?〉的真正的晴雨表,而睛雨表的低度数则是某一民族的繁荣的几乎不会出错的标志。”(第130页)   说这些话的那个“有偏见”的、陷于窘境的“人”是谁呢?不是别人,正是杜林先生。 65 66 67   “他们收入的减少,是不能由消费税或关税的一个单纯的项目的外表来的。”68   休谟对于资产阶级赢利的羡慕,决不是纯粹柏拉图式的,对于一个苏格兰人来说也不可能指望他会有别的态度。他出身贫穷,可是后来却达到每年1 000英镑的巨额进款,因为这里不是说的配第,所以杜林先生就对这一事实作了如下的周到实用的表达:   “因为他善于经营,所以他以很少的资财做本钱,就达到不必为迎合任何人而写作的地位。”   杜林先生关于休谟还说道:   “他从未对党派、君主或大学的影响作过丝毫的让步”   虽然确实还不知道休谟是否同一个叫做”瓦盖纳”的人有过文字上的共事关系104,可是我们知道,他是对“    “在政治方面,休谟曾经是而且一直是具有保守思想和强烈的君主主义思想的人。因此,他受到当时的教会制度的拥护者的攻击,没有像吉本受到的那样猛烈。”69   平民出身的“粗野”的科贝特说    “这位自私的休谟,这位历史的伪造者”,曾骂英国僧侣是肥胖的、不结婚的、没有家庭的、乞讨为生的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家庭或者妻子,他本人是一个大胖子,在很大程度上靠社会的钱财来养活,却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真正有益于社会的事情。”70   杜林先生说:   休漠“在对待人生的态度上,在基本方面要比一个叫做康德的人高明得多”。   可是,为什么休谟在《批判史》中被捧得这样高呢?只不过是因为这位“认真的和缜密的思想家”荣幸地扮演了18世纪的杜林。一个叫做休谟的人可以证明   “整个科学部门〈经济学〉的创造是更有见识的哲学的事情”,   同样,休谟的先驱作用也极好地显示了这整个科学部门将保证会由一位非凡的人物在最近的将来完成。这位人物把仅是“更有见识的哲学”改造为绝对光辉的现实哲学,这位人物也和休谟一样,把    “狭义的哲学的研究同国民经济的科学研究联系起来……到现在为止,这在德国是没有先例的”。   于是,我们看到,作为经济学家无论如何还是值得尊重的休谟,被吹嘘成第一流的经济学泰斗;而只有到现在为止对杜林先生的“划时代”的成就还如此顽强地闭口不谈的忌妒心,才能到现在为止仍然忽视这样一位经济学泰斗的价值。   只有“魁奈所特有的主导概念,才能确定关于生产和分配的关系的这一经济图表”。因为到现在为止对这些概念人们总是带着”摇摆的不确定性”来说明,甚至亚当·斯密也“不能认识它们的本质特征”,所以上述研究就更加需要了。   杜林先生现在要永远结束这种传统的“轻率的记述”。可是他用整整五页的篇幅来愚弄读者,在这五页上,使用各种夸张言辞,不断重复,有意搅乱,都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令人不快的事实,即关于魁奈的“主导概念”,杜林先生所能告诉我们的,未必多于他不断警告读者去反对的那些“最流行的东拼西凑的教科书”。这个引论上的“一个最可怀疑的方面”是:甚至在这里,到现在为止对我们来说只知其名的《经济表》,也已经偶然地被杜林先生嗅到,但接着就消失在各种各样的“反思”中,例如,消失在对“耗费和成果的区别”的反思中。如果说这种区别“不能在魁奈的观念中现成地找到”,那么一旦杜林先生从他的冗长的引论上的“耗费”转到异常短命的“成果”上来,即对《经济表》本身的说明上来,他倒会给我们提供一个关于这种区别的光辉范例,现在让我们引证他认为围绕魁奈的经济表应该告诉我们的一切,而且   “他〈魁奈〉认为。收入〈杜林先生刚才说过纯产品〉应当被作为来理解和对待,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他立刻把自己的思考〈!〉和联系起来,他假定货币价值是第一手出卖全部农产品的结果。用这种方法〈!〉,他就在《经济表》的项目中运用数十亿的数目〈即货币价值〉。”   这样,我们第三次知道:魁奈在其经济表中,运用的是“农产品”的“货币价值”,其中包含“纯产品”或“纯收入”的货币价值。往下,我们在本文中读到:    “如果魁奈采用真正自然的观察方法,如果他不仅放弃对于贵金属和货币量的考虑,而且还放弃对于的考虑…… 但是他只计算,而且一开始就把纯产品想象〈!〉为。”   这样我们就第四次和第五次知道:在《经济表》中只有货币价值!   “由于他〈魁奈〉扣除了开支,并且主要是〈!〉〈不是传统的,然而是更加轻率的记述〉那种作为地租而为土地所有者得到的价值,他得到了它〈纯产品〉。”   到此还是毫无进展,不过现在开始了:   “〈这个“可是”是一颗珍珠!〉另一方面,纯产品作为自然对象进入流通中,它因此变成……维持……所谓不结果实的阶级的一个要素。在这里,〈!〉可以看到一种混乱,这种混乱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思想进程在一种情况下为货币价值所决定,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为事物本身所决定。”   一般说来,   “魁奈要避免国民经济收入的双重计算”   请杜林先生允许我们指出:在魁奈自己写的《经济表分析》中。在经济表图式的后面,各类产品作为“自然对象”出现,而在前面,在经济表本身内出现的则是它们的货币价值。魁奈以后甚至让他的助手、修道院院长勃多,把自然对象和它的货币价值71   “只要问一下:,,,不连贯性〈考虑到魁奈赋予土地所有者的作用〉就显露出来了。这里,对重农学派的思想方式和对来说,只可能是一种趋于神秘主义的混乱和任性。”   结果好,就一切都好。这样。杜林先生不知道“在经济的循环〈经济表中所显示的〉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经济表对于杜林来说,是一个“化圆为方问题”。他自己承认,他不懂得重农学派的ABC。在兜了各种圈子、说了各种空话、进行纵横跳跃、耍了滑稽把戏、加进插话、离题发挥、一再重复、令人迷惑不解的语无伦次之后——而这一切只是准备让我们去听取关于“经济表对魁奈本人具有什么意义”的有力说明——,在经过所有这一切之后,杜林先生终于羞愧地承认, 72    “魁奈在其本来相当简单〈!〉的表中到处所画的、要用来表明纯产品的流通的线〈总共是六条!〉”,使人们有理由考虑,在“这些奇异的相交的线中”,是否隐藏着某种数学的幻想;使我们想到魁奈是在研究化圆为方问题,等等,   因为杜林先生自己承认,尽管这些线很简单,他还是不懂,所以他就不得不以他惯用的手法去   “由于我们从这个考察了纯产品”等等。   就是说,他自己不得不承认,他丝毫也不了解《经济表》以及其中的纯产品所起的“作用”——杜林先生就把这称为“纯产品的最可怀疑的方面”!这是多么绝望的滑稽! 73    只要问一下,“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作为地租而被占有的纯产品,究竟成了什么”,那么”对经济表来说,只可能是一种趋于神秘主义的混乱和任性”。   我们已经看到,经济表这种对于以流通为中介的年度再生产过程所作的简单的、在当时说来是天才的说明,非常准确地回答了这种纯产品在国民经济的循环中究竟成了什么这一问题。因此,“神秘主义”以及“混乱和任性”,又只是杜林先生才独自拥有的,是他的重农学派研究的“最可怀疑的方面”和唯一的“纯产品”。   “到杜尔哥,法国重农学派在实际上和理论上都告终了。”107   但是,米拉波按其经济学观点来说实质上是重农学派。他在1789年的制宪议会108上是第一个经济学权威,这次制宪议会在其经济改革上把很大一部分的重农学派原理从理论变成了实际,特别是对土地占有者“没有回报”而占有的纯产品即地租还征收了重税,而这一切对于“一个叫做杜林的人”是不存在的。 74    “李嘉图的体系是一个制造纷争的体系……其结果是挑动阶级之间的仇恨……他的著作是那些企图用平分土地、战争和掠夺的手段来攫取政权的蛊惑者们的手册”75   最后,在这些英雄中还有伦敦西蒂区的糊涂人 76 77 基础

  1. 这一说法出自古罗马诗人尤维纳利斯《讽刺诗集》的第一首。——编者注 ↩︎

  2. 见本卷第19—20页。——编者注 ↩︎

  3. 本编中提到的杜林著作的页码,除第十章外,均为《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教程》1876年莱比锡修订第2版的页码。——编者注 ↩︎

  4. “完成”的德文是“ausmachen”,也有“熄灭”的意思。——编者注 ↩︎

  5. 见本卷第102—109页。——编者注 ↩︎

  6.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272页。——编者注 ↩︎

  7. 见欧·杜林《我致普鲁士内阁的社会条陈的命运》1868年柏林版第5页。——编者注 ↩︎

  8. 指欧·杜林《国民经济学和社会经济学教程》1876年莱比锡修订第2版。——编者注 ↩︎

  9. 指奥·梯叶里、弗·基佐、弗·米涅和阿·梯也尔。——编者注 ↩︎

  10. 参看格·汉森《特里尔专区的农户公社(世代相承的协作社)》1863年柏林版。——编者注 ↩︎

  11.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673—674页。——编者注 ↩︎

  12. 在《反杜林论》第二编最初的手稿中,关于以下六段文字的内容有更详尽的论述,后来恩格斯把这些论述抽出来,冠以《步兵战术及其物质基础 1700—1870年》的标题,见本卷第380—386页。——编者注 ↩︎

  13. 指1866年的普奥战争。——编者注 ↩︎

  14. 在普鲁士总参谋部内,人们都已经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总参谋部的上尉麦克斯·耶恩斯先生在一个学术报告中指出:“军事的 ↩︎

  15. 德国1公担等于50千克。——编者注 ↩︎

  16. 恩格斯在这里加了一个注:“大工业供给海战的最新产品自动鱼雷的完善化,看来会造成这一结果:最小的鱼雷艇因此会比威力最大的装甲舰厉害。” ↩︎

  17. 见海涅《科贝斯第一》。——编者注 ↩︎

  18. 参看普林尼《博物志》第18卷第35章。——编者注 ↩︎

  19. 即《共产党宣言》。——编者注 ↩︎

  20. 亚历山大二世。——编者注 ↩︎

  21.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861页。——编者注 ↩︎

  22. 见皮·约·蒲鲁东《什么是财产?或关于法和权力的原理的研究》1840年巴黎版第2页。——编者注 ↩︎

  23. 见大·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和赋税原理》1821年伦敦第3版第l页。——编者注 ↩︎

  24.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58页。——编者注 ↩︎

  25.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58页脚注(15)。——编者注 ↩︎

  26.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71—172页。——编者注 ↩︎

  27.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90页。——编者注 ↩︎

  28.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94—195页。——编者注 ↩︎

  29.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98页。——编者注 ↩︎

  30.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97页。——编者注 ↩︎

  31.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272页。——编者注 ↩︎

  32.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239—240页脚注(22)。——编者注 ↩︎

  33.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254页。——编者注 ↩︎

  34. 同上,第598页。——编者注 ↩︎

  35. 同上,第651—652页。——编者注 ↩︎

  36.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368页。——编者注 ↩︎

  37.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272页。——编者注 ↩︎

  38. 甚至这个词也不是他提出来的。洛贝尔图斯说(《社会问题书简》第二封信第59页):“根据这一〈他的〉理论,租金不是靠自己的劳动,而是完全依靠某种财产获得的全部收入。”95 ↩︎

  39.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594—598页。——编者注 ↩︎

  40. 欧·杜林《国民经济学批判基础》1866年柏林版。——编者注 ↩︎

  41. 见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48年阿伯丁—伦敦版。——编者注 ↩︎

  42. 见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422页。——编者注 ↩︎

  43. 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年柏林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445页。——编者注 ↩︎

  44.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册第9章,见伊·贝克尔编《亚里士多德全集》1837年牛津版第10卷第13页。——编者注 ↩︎

  45.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422—425页。——编者注 ↩︎

  46. 参看柏拉图《理想国》第2册,见《柏拉图全集》1840年苏黎世版第13卷。——编者注 ↩︎

  47. 参看色诺芬《居鲁士的教育》1821年莱比锡版第8册第2章。——编者注 ↩︎

  48. 参看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1858年斯图加特奥格斯堡增订第3版第1卷第85—86页。——编者注 ↩︎

  49.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854—859页。——编者注 ↩︎

  50. 参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1册第8—10章。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511 — 512、532页和第44卷第178、192页。——编者注 ↩︎

  51. 参看亚里士多德《尼科马赫伦理学》第5册第8章,见伊·贝克尔编《亚里士多德全集》1837年牛津版第9卷。——编者注 ↩︎

  52. 见弗·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2年斯图加特—蒂宾根第2版第1卷第401、456页。——编者注 ↩︎

  53. 安·塞拉《略论以金银充分供应无贵金属矿的王国的手段。1613年》,载于《意大利政治经济学名家文集·古代部分》1803年米兰版第1卷。——编者注 ↩︎

  54. 见威·配第《赋税论》1667年伦敦版第25页。——编者注 ↩︎

  55. 参看皮·布阿吉尔贝尔《论财富、货币和赋税的性质》第2章,载于《18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1843年巴黎版第396—398页。——编者注 ↩︎

  56. 参看约翰·罗《论货币和贸易》,载于《18世纪的财政经济学家》1843年巴黎版第523—541页。——编者注 ↩︎

  57. 参看威·配第《赋税论》1667年伦敦版第29页。——编者注 ↩︎

  58. 参看达·诺思《贸易论》1691年伦敦版第4页。——编者注 ↩︎

  59. 指大·休谟《政治论丛》1752年爱丁堡版。马克思所用的版本是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两卷集)1779年都柏林版,《政治论丛》是该两卷集第1卷的第2部分。——编者注 ↩︎

  60. 参看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44卷第146、588页。——编者注 ↩︎

  61. 参看沙·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69年伦敦版。——编者注 ↩︎

  62. 见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9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04页。——编者注 ↩︎

  63. 参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1859年柏林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555—556页。——编者注 ↩︎

  64. 见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9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13页。——编者注 ↩︎

  65. 见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9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14页。——编者注 ↩︎

  66. “正如前面所说”是指从“可是,为什么休谟……”开始到“……如此顽强地闭口不谈的忌妒心,才能到现在为止仍然忽视这样一位经济学泰斗的价值”为止的两段话(见本卷第257—258页)。这两段话在第一版和第二版中是接在“大卫·休谟”的后面(见本卷第250页第11行)。恩格斯在为第三版变动正文的顺序时,保留了“正如前面所说”这几个字,未作相应的修改。——编者注 ↩︎

  67. 见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9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67页。——编者注 ↩︎

  68. 见大·休谟《对若干问题的论述》1779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379页。——编者注 ↩︎

  69. 见弗·克·施洛塞尔《供德国人民阅读的世界通史》1855年美因河畔法兰克福版第17卷第76页。——编者注 ↩︎

  70. 见威·科贝特《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新教“改革”史》1868年都柏林伦敦版第58、68页。——编者注 ↩︎

  71. 参看尼·勃多《经济表说明》,载于《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2部第822—867页。——编者注 ↩︎

  72. 参看贺拉斯《颂歌》第3册第1篇。——编者注 ↩︎

  73. 见《重农学派》1846年巴黎版第1部第68页。——编者注 ↩︎

  74. 指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两卷集)1767年伦敦版。——编者注 ↩︎

  75. 见亨·查·凯里《过去、现在和将来》1848年费城版第74—75页。——编者注 ↩︎

  76. 参看歌德《浮士德》第1部第6场《魔女之厨》。——编者注 ↩︎

  77. 参看皮·约·蒲鲁东《什么是财产?》1840年巴黎版。——编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