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 › 08

宪章派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 · 08

马克思和恩格斯

1852年8月10日星期二于伦敦

托利党、辉格党、皮尔派,——总之,所有我们到目前为止已经分析过的党派,或多或少都属于旧的时代,而自由贸易派(曼彻斯特学派的信徒、议会改革和财政改革派)则是,即统治着世界市场的英国的代表者。他们是认识到自己的力量的资产阶级的党派,是竭力想把自己的社会势力也变成政治势力并把最后一批傲慢的封建社会仆役铲除的工业资本的党派。领导这个党派的是英国资产阶级中最积极最坚决的部分——。他们力求使资产阶级取得不受任何限制、不加任何掩饰的统治,力求使人们公开地正式地承认全社会应服从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规律,服从那些管理这种生产的人的统治。他们所理解的贸易自由就是让资本畅行无阻地运动,摆脱一切政治的民族的和宗教的束缚。土地应该成为市场的商品并按照贸易的一般规律来经营。应该有纺纱业和棉织业工厂主,也应该有食品业工厂主,而贵族地主却不应该再有。简言之,就是不允许有任何其他政治的或社会的限制、规章和垄断存在,除非它们来源于“政治经济学的永恒规律”,即来源于制约着资本的生产和分配的那些条件。表达这个党派反对英国旧制度——这是社会发展中的过了时的、行将告终的阶段的产物——的斗争的实质的,是下面这个口号:(即生产的一切多余的、非必需的费用)。这个口号不仅是向个人提出的,而主要地是向全民族提出的。

王权连同它的“穷奢极侈的生活”、宫廷、王室费以及侍从人员难道不是生产的faux fiais吗?没有王权,民族一样能够生产和交换产品,所以,要打倒王位!贵族的薪高而清闲的职位,上院,——这是些什么呢?生产的Faux fiais。庞大常备军呢?生产faux frais。殖民地呢?生产的faux frais。同教会连同它通过掠夺和募化而掌握的财富呢?生产的Faux frais。还是让神甫们互相自由竞争吧,让每个人愿意给他们多少钱就给他们多少吧。庞大臃肿的英国司法机构以及它的大法官法庭1是什么呢?生产的Faux frais。民族之间的战争呢?生产的Faux frais。英国如果能同别的民族和平相处,就能够以更少的代价来剥削它们。

可以看出,对这些不列颠资产阶级的先进战士即曼彻斯特学派的信徒们说来,旧英国的每一种制度,从机器生产的角度来看,都是昂贵而且无益的,它的唯一的作用就是阻碍民族以最低的生产费用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以及自由地交换自己的产品。他们最终的要求必然是。在资产阶级共和国里,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处在自由竞争的无限的统治之下,只是在总的方面留下一个为整个资产阶级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行政权,以便在对内对外政策上保障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并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而就连这个最低限度的行政权也必须组织得尽可能合理而经济。在别的国家这样的政党就会叫做。但它不能不是革命的,而且它或多或少有意识地追求的最终目的是,彻底消灭作为贵族国家的旧英国。然而,它最近的目的却是实现议会改革,议会改革会使进行这种革命所必需的立法权转到它的手里。

但是不列颠的资产者不像法国人那样容易激动。虽然他们也力求实现议会改革,他们却不会为此而进行一次二月革命。相反地,在1846年由于废除谷物法而取得了对土地贵族的巨大胜利以后,他们就满足于从这一胜利中获得的物质利益,并不想同时从这一胜利中得出必然的政治和经济结论,这样也就使辉格党得以恢复它对行政权的继承性垄断。在整个1846—1852年期间,他们由于高喊“伟大的原则,实际的〈应读作:〉行动!”这样的口号而受到人们的嘲笑。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在每一次强大的运动中,他们都不得不求助于。但是,如果说贵族是他们垂死的对手,那末工人阶级却是他们新生的敌人,因此他们宁愿同垂死的对手勾结,也不愿用实在的、并非表面的让步去加强日益成长的、掌握着未来的敌人。所以,他们极力避免同贵族发生任何暴力冲突。但是历史必然性和托利党人都在推着他们向前走。他们不可避免地要完成自己的使命,把旧英国、把过去的英国彻底破坏;而一旦他们成为政权的唯一执掌者,一旦政治统治和经济实力都集中在他们手中,因而对资本的斗争不再同对现政府的斗争割裂开来,那时就会爆发。

现在我们来谈谈这个不列颠的具有政治积极性的部分。他们为之而斗争的宪章里的六条,所包括的内容不外是对的要求,以及使普选权不致成为工人阶级的空想的那些条件,这就是:实行秘密投票、规定议员支薪、每年举行大选。但是普选权就等于英国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因为在英国,无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在长期的、虽然是隐蔽的内战过程中,无产阶级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阶级地位,而且甚至在农业地区也不再有农民,而只有地主、资本主义企业主(农场主)和雇佣工人。因此,在英国,普选权的实行,和大陆上任何标有社会主义这一光荣称号的其他措施相比,都将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社会主义的措施。

在这里,实行普选权的必然结果就是。

关于宪章派的复兴和改组,我下次再谈。现在我只讲讲不久前的选举。

一个男子要想享有不列颠议会选举权,如果是在城市选区,他就得有除缴纳济贫捐外收入不少于十英镑的房产;如果是在各郡,那他必须是一个每年收入不少于四十先令的自由农2,或者是一个每年交纳不少于五十英镑地租的土地租佃者。单单从这一点,就可以得出结论:宪章派在刚刚结束的选举斗争中能够正式参加活动的只是很少数的人。但是为了说明他们在实际上怎样参加了这次选举斗争,我应该把英国选举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再提一提,这就是:

候选人提名日[Nomination day]和选举结果揭晓日[Declaration day]的区别!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的区别!

当候选人在选举日出面向人民发表公开演说的时候,他们第一步要经过举手表决选举。每一个人都有权举手,不管他是选民还是非选民。多数人举手赞成的人,选举主持者就宣布他经举手表决(暂时)当选。可是好景不常。举手表决的选举只不过是一种仪式,是对“有主权的人民”的形式上的礼貌;一旦特权受到威胁,这种礼貌马上就不要了。例如,如果享有选举特权的人们的候选人在举手表决中落选,这些候选人就会要求投票表决;而投票表决则只有享有特权的选民阶层才能参加,只有在投票表决中获得多数选票的人才算是合法的当选者。第一次举手表决的选举只不过是暂时给予社会舆论的一种表面上的补偿,以便在下一步更加有力地向它证明它的软弱无力。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种举手表决的选举,这种危险的形式做法,其目的只是要把普选权弄得令人感到滑稽可笑,只是同“老百姓”开个天真的贵族式的玩笑(军务大臣贝雷斯福德少校就是这样说的)。但是这样想是错误的。一切德意志民族最初所共有的古代习俗所以能够作为传统延续到十九世纪,只是因为它不必承担很大的费用和风险,就能给不列颠的阶级议会披上一件人民性的外衣。统治阶级从这种习俗得到的好处就是,人民群众总是在不同程度上热情地把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作为自己的民族利益来加以维护。只是当资产阶级开始在辉格党和托利党这两个正式政党采取独立的立场时,工人群众才开始在候选人提名日独立地行动。然而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之间、候选人提名日和选举结果揭晓日之间的对立,从来没有像在最近这次1852年选举中表现得这样明显,从来没有这样尖锐地表现为敌对原则之间的冲突,从来没有具有这样的威胁力,这样遍及全国的每一个角落。

请看这是什么样的对立!谁在举手表决时被提名为候选人,他就会在投票表决时落选。谁在投票表决中获得多数选票,他就会饱尝人民的烂苹果和砖头。完全依照法律手续当选的议员不得不首先好好地考虑作为议员的肉体的“我”的安全。一边是人民的大多数,另一边是占全人口十二分之一、占全国成年男性居民五分之一的人。一边是热情,另一边是贿赂。一边是一些抛弃了自己的特点的党派:坚持保守观点的自由派,宣讲自由主义思想的保守派;另一边是宣告自己的存在和捍卫自己的事业的人民。一边是一架只能在原地不停地打转,一步也不能前进的破烂机器,是所有的正式党派互相磨擦、互相倾轧、逐渐把对方碾得粉碎这样一个无益的过程;另一边是奋勇前进的国民群众,他们将消除这种原地打转的状态,打碎这架官方的机器。

我不打算详细叙述候选人提名同投票表决之间的对立、竞选运动期间工人阶级的声势浩大的示威同统治阶级的偷偷摸摸的竞选手法之间的对立在全国各地的表现。在所有的选区中,我只举一个集中表现出这种对立的城市选区即哈里法克斯的选举为例。在这里,互相竞争的候选人有爱德华兹(托利党)、查理·伍德爵士(前辉格党内阁财政大臣,格雷伯爵的女婿)、弗兰克·克罗斯利(曼彻斯特派),最后还有厄内斯特·琼斯,他是一个最有才干、最彻底、最坚决的宪章派。哈里法克斯是个工业城市,所以在那里托利党的希望不大。曼彻斯特派克罗斯利同辉格党人联合在一起。所以,激烈的斗争只是在伍德和琼斯之间、在辉格党人和宪章派之间展开的。

“查理·伍德爵士发表了历时约半小时的演说,开头和后半段都被广大听众的不满的喊声吵得根本听不清。据一个坐在他近旁的记者报道,他的演说的全部内容只不过是罗列已经实行的自由贸易派措施,攻击得比勋爵政府和吹嘘‘3

  因为你们不会在伦敦任何一家属于统治阶级的大型报纸上找到厄内斯特·琼斯的演说,所以,下面我就从中作一些比较详尽的摘录。

“厄内斯特·琼斯受到了热烈的欢迎。他说:

  接着厄内斯特·琼斯就开始阐述自己对政治经济改革的观点,然后又继续说道:

“‘选民和非选民们!我刚才向你们讲述了几项社会政治措施,现在我也像在1847年做过的一样,呼吁立刻实行这些措施。但是,因为我力求扩大你们的自由,结果他们夺去了4

  事情的结局正如琼斯所预言的那样:他以两万票被提名为候选人,但是辉格党人查理·伍德爵士和曼彻斯特派克罗斯利却以五百票被选入议会。

卡·马克思写于1852年8月2日

  1. 大法官法庭,或称正义法院,是英国的最高法院之一,在1873年司法改革后成为最高法院的分院。这个法院由大法官领导,其权限是审理有关继承、契约义务、股份公司等方面的案件。这个法院的权限在许多场合下同其他最高法院的权限分不清。同其他法院所应用的英国普通法相反,大法官法庭的诉讼程序是根据所谓“正义法”进行的。——第389页。 ↩︎

  2. 自由农是英国小土地所有者的一种,这个名称起源于中世纪。——第391页。 ↩︎

  3. 指的是选举改革法案,罗素曾在1852年2月做了预示即将实行该法案的声明;可是法案后来并没有提交议会讨论。关于这个法案,恩格斯在论英国的各篇文章中做了分析(见本卷第237—240页)。——第393页。 ↩︎

  4. 指的是英国议会在1846年发给梅努特(爱尔兰)神学院津贴用以修建新校舍,并为该学院拨发经费的事。这些措施的目的是把爱尔兰的天主教僧侣笼络到英国统治阶级方面来,从而削弱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