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一
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23]
Ⅰ.第欧根尼·拉尔修,第10卷
[2]“……但是后来,[伊壁鸠鲁]偶然发现了德谟克利特的著作,他便献身于哲学了。”(第10页) [4](斯多葛派的波西多尼乌斯、尼古拉和索蒂昂在一套书名统称为《第欧克尔的驳斥》的第12卷中声称:)
(1)准则学
[31]“因此,伊壁鸠鲁在自己的《准则》中断言,感性知觉,以及预想[25]和感觉都是真理的标准;此外,伊壁鸠鲁派还把理性想象力所构成的表象也列为真理的标准。”(第25—26页)他……在《主要原理》中也谈到这点……”(第26页)
伊壁鸠鲁致梅诺伊凯乌斯
[123]“首先,根据神是不灭的和幸福的存在物——这是关于神的一般观念所要求的,请你不要把任何与不灭相抵触的、与幸福不相容的东西加到神的头上去……”(第82页) [注:“大家观点一致,各民族的观点一致。”(马克思作的注解)——编者注])。但是众神并不是众人所想象的那种样子;因为众人[在他们关于众神的思维中]没有保留关于众神的原始观念。”
[主要原理]< br> [139]“凡是幸福的和不灭的东西,本身既无烦恼,也不使别人烦恼,所以它不会愤怒,也不会感激,因为一切类似的东西都是软弱所固有的。”
下述段落反映伊壁鸠鲁对精神的本质、对国家的看法。他把契约,συνυηχη,看作基础;从而只把有益的原则,συμφδρον,看作目的。
[150]“自然法是一种求得互不伤害和都不受害的[对双方]有利的契约。”(第97页)
第欧根尼·拉尔修,第10卷,完。
[37]“首先,必须准确地规定作为一定词语的基础的概念,以便在把我们的假设、探索或怀疑归结为概念时,我们能加以解决,免得经过没完没了的论证,一切依然未获确定,免得我们只是在搬弄一些空洞的词语。”
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形而上学》中就语言对哲学思维的关系也发表了同样的见解。因为包括怀疑派在内的古代哲学家都是从意识的前提出发的,所以就需要有可靠的依据。存在于一般知识中的表象就是他们的这种依据。伊壁鸠鲁作为表象哲学家在这方面最为精细,所以他更详细地规定基础所应符合的条件。他也是最彻底的,并且——和怀疑派一样,但是从另一方面——完成古代哲学。
[38]“其次,我们研究一切,必须是或者借助于感性知觉,或者仅仅借助于直接的观察或智慧,或某种别的标准,同样也要依据现有的内心感受,以便我们既能把被期待的东西也能把未知物表述出来。弄清这一切之后,就应该转而考察未知物。”(第31页)
[注:体积、形状、重量(马克思作的注解)。——编者注]在内都是不变的,正如原子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变的一样。”(第41页)
参看第44页末尾和第45页开头,这里实际上违反原子论的原则,给原子本身加进了内在必然性。既然原子具有某种体积,那么就应该存在着某种比它们更小的东西。这就是组成原子的各个部分。但是这些部分又应该作为某种“内部存在的共性”同时并存着。这样一来,观念性转入原子本身。原子中最小的东西对于表象并不是最小的,而是某种与表象相类似的东西,——此时不能想象出任何规定性的东西。原子所固有的必然性和观念性本身仅仅是某种想象的偶然的东西,对原子本身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伊壁鸠鲁的原子学说的原则仅仅表现为:观念的东西和必然的东西只存在于这种对于它们本身来说是外在的想象的形式,即原子形式中。伊壁鸠鲁的彻底性就达到这样的程度。
[61]“其次,当原子没有遇到任何阻力通过虚空时,它们必然具有相同的速度。”(第46页)
我们看到,必然性、联系、差别在自身中转入原子,或者更确切地说,表现在原子中,所以这里观念性只存在于这种对它来说是外在的形式中。运动的情况也是如此,只要拿原子的运动和复杂物体即具体事物的运动进行比较,关于运动是必定要谈到的。与具体事物的运动相比较,原子运动原则上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原子运动中消除了一切经验的条件,运动是观念的。一般为了阐明伊壁鸠鲁哲学及其内在辩证法的思想进程,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尽管原则是某种想象的、对于具体世界是以存在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但辩证法,即这些本体论的规定(自身已失去本质性的绝对事物的一种形式)的内在实质,只能这样地显示出来:由于这些规定是直接的,一定会同具体世界发生不可避免的冲突;在它们和具体世界的特殊关系中揭示出来,它们只是具体世界的观念性的一种想象的、对于本身来说是外在的形式,并且不是作为前提,而只是作为具体东西的观念性而存在着。因此,它们的规定本身是不真实的,是自我扬弃的。能够表述的只是这么一种世界概念:这世界的基础是一个没有前提的东西——无。伊壁鸠鲁哲学之所以重要,是由于它的朴素性,具有这种朴素性的结论在表述时没有近代所固有的偏见。
[62]“关于复杂物体[可以断言],没有一个物体会运动得比另一个更快……”(第46页)
应当研究一下,为什么感觉的确实性原则被扬弃,而相反的,抽象化的表象却被提出作为真理的标准。
[63]“灵魂是由最精细的粒子组成的物体,散布于整个机体中。”(第47页)
这里有趣的还是在火、空气同灵魂这两方面之间所确立起来的特殊差别,目的是为了证明灵魂与身体完全相适应,在这里既采用类比法,同时又扬弃它;这是一种进行虚构的意识的一般方法。因此,一切具体规定自行崩溃,得到的不是发展,而是一片单调的回音。
[63]“还应该承认灵魂是感性知觉的最重要的原因。”
我们看到,就原子相互关系抽象地考察,原子只不过是一般被想象的存在着的东西,而只有与具体的东西相冲突时,才显出它们那种被想象的、因而陷入矛盾的观念性。还可看到,当它们成为关系的一个方面时,也就是说,当我们转向本身包含着原则及其具体世界(活的东西,有生命的东西,有机的东西)的对象时,表象的领域有时设想为自由的,有时设想为某种观念东西的表现。因此,这种表象的自由也只是某种被思考的、直接的、被想象的东西,——它在自己的真实形式中是原子论的东西。因此,可以把一个规定当作另一个规定,其中每个规定本身都与另一个相等;但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还得根据对它们进行考察时所持的观点,给它们加上同一些规定。这样一来,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又回复到最简单的原始的规定,即表象的领域被设想为自由的。由于这种回复发生在总体方面,在被想象的东西方面(这想象的东西本身确实包含着观念的东西,它在自己的存在中本身就是这种观念的东西),所以在这里,原子在其矛盾的总体中被设想为它实际上的那个样子;同时也显露出这些矛盾的基础,即企图把表象也看成自由的观念性,但是只存在于表象的形式之中。因此,这里显示出绝对任意的原则及其一切后果。这点在低级形式中已显示在原子方面。因为存在着众多原子,所以单个本身同众多就有差别;因而,它本身就是多。但同时,单个包含在原子的规定中;所以原子的众多性也必然地、内在地就是某种单个性;它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存在着。然而世界到底是怎样从一个本原自由地发展为众多的,这正需要作出解释。因此,假设的东西正是要求证明的东西:因为原子本身就是应加解释的东西。观念性的差别只是后来通过比较才加进来;两个方面本身都来自同一个规定中,而观念性本身还是被看作:这众多的原子以外在的方式结合在一起,这些原子又是这种结合的本原。所以这种结合的本原就是最初无缘无故结合于自身中的东西,也就是说,被解释的客体本身被拿来充当解释,这客体被推向进行虚构的抽象的渺茫的远方。正如已经说过的,这一点只有在考察有机物时才充分显露出来。
必须指出,所有例如关于灵魂这类观念的偶然性,一般都表现在下列情况之中:灵魂等等会死亡,灵魂只是由于偶然的混合才存在。这些观念在普通意识形式中没有必然的性质,而在伊壁鸠鲁那里也体现为偶然的状态,它们被看成是已存在的,而且它们的必然性,它们存在的必然性,不仅没有得到证实,反而被看作是不可证实的,仅仅是可能的。相反,观念的自由存在被看作是持续存留的;这个存在,首先,本身一般是自由的,其次,作为关于被想象的东西的自由这一思想,它是谬误和虚构的,即一种本身就是不一贯的东西,是幻影,是错觉。这种存在倒反而是反映灵魂等等这些内在思想的具体规定的要求。伊壁鸠鲁的不朽功绩和伟大,在于他并不把状态看得比观念更重要,也不努力维护它们。伊壁鸠鲁哲学的原则,就是证明世界和思想是某种可想象的,可能的东西;而这种论据和原则——它是这点得到证明的基础,而且这一切又归结于它——仍然是[自为存在的可能性]本身,这可能性在自然界的表现是原子,它在精神上的表现则为偶然和任意。应当更准确地弄清楚,灵魂和肉体的一切规定常常能互相转化,它们彼此相同是就下面这样一种贬义而言,即一般地说它们无论哪一方都没有在概念上被规定。参看第48页末尾和第49页开头[X,65—66]:伊壁鸠鲁在下述方面比怀疑派站得高:在伊壁鸠鲁那里,不仅状况和观念被归结为无所谓的东西,并且对它们的感知,对它们的思考,对于它们的存在是起源于某种坚硬的东西的论断,也只是某种可能的东西。
[67]“除虚空之外,不能把任何东西设想为本身就是无形体(观念是不考虑无形体的:关于这方面的观念是一种虚空,它本身就是空的)[注:马克思在括弧里用德文把这句希腊文译出来。——编者注]。虚空既不能起作用,也不能受到影响,它只提供物体运动的场所。”(第49页)
应该研究一下第50页及第51页[X,69]开头所说的东西,伊壁鸠鲁在那里谈到具体物体的规定,他似乎在否定原子论的原则,他说:
[69]“整个物体总的来说是从所有这些[特性]中获得一种特殊的、它所固有的本质的,然而不是这些特性的结合,就象由一团团粒子组成一大团那样……而是象我所说的,它仅仅从所有这些[特性]中获得一种特殊的、它所固有的本质。不过所有这些[特性]是分别地被认识的,[一个同另一个]被区别开来,但同时又总是伴随着整体的观念,这整体同这些特性永远是分不开的,并且正是总体的观念给予物体一种特殊的标志。”(第50—51页)
伊壁鸠鲁十分清楚地意识到,排斥是来自原子的规律,来自脱离直线的偏斜。至少卢克莱修反映了一种思想,认为不应该肤浅地理解这一点,似乎只有这样原子在运动中才会碰撞。在上述段落中他说过:没有原子的这种偏斜,“本原就不会有任何碰撞和冲击”[第2卷,诗第223行],随后他又说:
“如果所有运动形成连接不断的链条,
([《物性论》]第2卷,诗第251行及以下几行)
这里把原子发生碰撞的运动看成不同于由偏斜引起的运动。后来它被规定为纯粹决定论的运动,——因而也是一种自我扬弃,所以一切的规定在它的直接异在中,即在扬弃中获得它的具体存在,对原子来说直线就是这种异在和扬弃。只是由于偏斜才产生个体的运动,即这样一种关系,它的规定性是它本身的规定性,而不是来自别的东西。
卢克莱修的这一观点是否来源于伊壁鸠鲁,其实是无关紧要的。考察偏斜所得出的结论——原子作为概念的直接形式只体现在概念的直接不存在之中,也适用于哲学意识,这个原则就是这种意识的实质。
同时这也证实:我认为确立一种完全不同于伊壁鸠鲁所采用的分类是适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