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罗姆 › 1973

第六章 动物行为

作者:弗罗姆 · 1973

弗罗姆
第六章 动物行为 · #1 #2 #3 #4 #5 #6 俘虏状况下的侵犯 [注:人类也会发生相似的现象,饥饿减少侵犯性,而不是增加侵犯性] [注:请参考T.E.浩尔对人类空间需要量的研究,颇为有趣]?拥挤是否阻止了动物天生的探险需要和自由活动需要?动物是否因拥挤而觉得身体受到威胁,因此以侵犯来反应? [注:例如,有一个年老白发的黑猩猩,在体力上虽然已经远不如年青的猩猩们,却仍旧是它们那一社群的领袖;这显然是在自由的生活中,由于各式各样的刺激,让他发展出一种智慧,足以做社群的领袖]S.E.格利克曼和R.W.斯洛吉斯也得到相似的结果,他们认为动物园的笼子所提供的“迟钝世界”会使动物产生“倦怠”。   拥挤与人类的侵犯 [注:读者看到“意识形态”四字时,总不要忘了它往往有“空洞观念”的意思]之外,他没有跟别人共享的信念。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原子(希腊文的意思是“不可再分的”),把他和别人聚合在一起的力量,只有共同的——但同时又是对立的——利益和现金交易关系。爱弥儿·杜尔坎(1897)把这种现象称叫“社会紊乱”,认为随着工业成长而日趋严重的自杀现象,主要原因在此。“社会紊乱”一词,杜氏指的是一切传统的社会关系所遭受的破坏;这是因为“国家”过分发达,使一切真正的团体结构都变得次要了,而所有真诚的社会生活都已经遭到毁灭。他认为生活在现在的政治国家的人民,是“错乱的尘埃”。另一位社会学大师,F.冬尼斯(1926)对现代的社会做了类似的分析,他把传统的“社团”(Gemeillschaft)跟现代的社会(Gesellschaft)加以分别,他认为在现代的社会中,所有真诚的社会关系已经都不见了。 [注:interest一字包含三义:关心、兴趣、利益]需要与每个人的利益相符合;再者,社会生活的主旨与个人生活的主旨不再是消费与跟同胞对立,而是跟同胞建立关系,并发挥自己的能力。在人口密度很高的情况下,这些仍旧都是能够做到的,但我们必须彻底重新考虑我们的一切前提,并做彻底的社会改变。 原野中的侵犯行为   “我所观察到的黑猩猩全都是小心翼翼的,犹豫不决的。这是在原野中近距离研究黑猩猩最主要的印象之一。在它们活泼的、探索的眼神后面,我们察觉到一种怀疑的、沉思的性格,总是想从这困惑的世界里找出一些意义来,就似乎本能的确定性已经被智力的不确定性所取代——然而又没有人类所具有的那种决心与果断。”   考特兰注意到,黑猩猩的行为模式没有一般猴子那么具有先天的确定性;用俘虏的黑猩猩做实验,结果也是如此。[注:弗罗里达的奥伦治公园里的灵长类生物学耶尔基实验室,有两位研究员,K.J.和C.海耶斯,他们在家里养了一只黑猩猩,有计划地“强迫”它接受人类的教育,在两岁八个月的时候,测验它的智商为125]   “有一天,哥利亚出现在斜坡上,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后面紧跟着一只粉色的母猩猩(交尾期中)。雨果和我很快把一串香蕉丢出去,到它们两个都能看到的地方,我们则藏在帐蓬里看。当母猩猩看到我们的帐蓬时,就跳到一棵树上去,向下看着。哥利亚立刻就停住脚步,向上看她。然后他又看香蕉。他向斜坡走下一些,停下来,回头看母的。她没有动。哥利亚慢慢向下走,这时母的便默默地从树上爬下来,消失在矮树丛中。当哥利亚回头,看她已经不见了,立刻就跑回去。一会儿以后,母的又爬上一棵树,哥利亚诚惶诚恐的跟着她。他给她刷了一会儿毛,但又常常向帐蓬这边看。从他站的地方虽然看不到香蕉,但他知道还在那里;他已经离开这里十天,他可能在流口水了。   这只公猩猩不能决定先吃香蕉还是先与母猩猩交配,是很叫人吃惊的。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人身上,我们会说他患了强迫性的疑虑,因为正常的人会依照自己性格结构中最有势力的冲动去做;口唇接受性性格的人,会先吃香蕉,把性的满足延到后面;“生殖器性格”的人,会先满足性欲,再顾到食物;一般来说,在这两者之间做一个先后的判断并不困难。但是这只公猩猩哥利亚,如果我们假定他患了强迫性的神经官能症,怕是很说不通,因此,我们只得用考特兰的看法来做解释,可惜的是房·劳维克-古多尔并没有提到考氏的发现。   “黑猩猩在彼此的行为上显出很大的容忍。公的特别是如此,母的倒反而容忍量较低。举一个典型的例子:有一棵椰子树,上面只有一串果实,一只年青的黑猩猩已经在上面吃了。这时一个有支配权的成年的公猩猩爬上来,他并不把年青的赶走,却只坐在一边一起吃。同样,如果上面坐的是成看的公猩猩,年青的猩猩也会爬上去,在开始吃东西以前,他会先摸摸那一只的嘴唇,大腿和生殖器地带。公猩猩之间的忍让在交配季节特别明显,像前面所说过的例子,七个公猩猩跟一个母猩猩交配时,彼此间没有侵犯的迹象;七只里有一只是年青的猩猩。”   至于在原野所观察到的大猩猩,G.B.夏莱尔报告说,大体上,群体与群体间的“相互作用”是和平的。公猩猩会做到虚张声势的侵犯姿态;“有一次,当一个母的、一个年青的和年幼的猩猩闯入另一群里去时,我观察到被闯入的一群产生轻微而短暂的侵犯性。群里面的侵犯性大部分不越出瞪眼睛和急叫”。夏莱尔没有看到过大猩猩之间有严重的侵犯性攻击。当我们考虑一下大猩猩的家庭分布情况,这一点便更叫人注意了,因为它们的家庭分布区不但是重叠的,而且似乎是共有的;在这种情况下,摩擦的机会一定很多。 疆土与支配权 [注:dominance指由于个体的优越而在食、性等方面的优先权]的概念也是错的。许多动物都有阶级阻织,但并不是每一种动物都如此。在有阶级组织的动物里,最强壮的雄性在食、性和被刷毛服待方面比其他分子有优先权[注:很少有人从动物的阶级组织给独裁统治找“本能的”根源,但人们却从疆土主义给爱国行为找“本能的”根源,实际上,两种逻辑是一回事。这当然是人心好恶使然。人总希望“爱国行为”是“本能的”,而独裁统治则不是]。但是,支配权也和疆土主义一样,并不是每一种动物里都存在的,在脊椎动物和哺乳动物中,它的存在也不规则。   “我们观察到真正的支配行为有110次。当它们排成长条队形最常看到支配权;在选择道路或坐处时,有支配权的动物会排挤地位低的,大猩猩只用最少的行动就表示出它的支配权,通常只要地位高的动物走过,或用眼睛看一看,地位低的动物就会让位。最常见的表达方式,是支配者用手背轻轻拍拍下属的身体。”   V.与F.瑞诺兹在研究波兰果森林的黑猩猩以后,这样说:   “个体间的地位虽然不同,支配作用在黑猩猩的行为中却只造成很少的摩擦。在雄性或雌性彼此之间,没有直线式的支配阶级关系;没有观察到对雌性的单独占有权;群体里没有永义性的领袖。”   T。E。罗维尔在对狒狒做过观察研究之后,反对支配概念,他说:“实际的证据显示,阶级行为跟环境的种种压力有关,在环境压力下,低阶级的动物首先出现生理症状态(例如,它们对疾病的抵抗力较弱)。如果决定动物阶级的是服从行为(而不是支配行为),我们就可了解,环境压力是直接施展在每个动物身上的,但由于它们的身体结构不一样,压力对它们的影响力也就会各不相同,因此造成生理上与行为上的改变(臣服行为),而行为上的改变又转过来造成了社会阶级。”他下结论说,“阶级组织主要是由部下的行为模式来维持的,而不是由阶级高的动物来维护”。   “‘支配’与‘臣服’只是人类习俗的观念,由于黑猩猩彼此间常处在胁迫者与被胁迫者的关系中,我们便用‘支配’与‘臣服’的字样来指名。当然,我们可以料想到,任何群体里面,个子大的、强壮的、猛烈的、具有侵犯性的动物(它们对别的每个分子都构成胁迫)会扮演一种支配者的角色。或许就是这个原因,原野里成年的公猩猩支配成年的母猩猩,母猩猩又支配年青的和年幼的猩猩。除了这方面所观察到的事实以外,没有迹象显示黑猩猩的群体是依照阶级组织起来的;也没有叫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它们有自动追求社会主宰权的欲望。黑猩猩是任性的、冲动的、贪心的,即使没有特别的社会动机与社会需要,也足够让它们发展出支配与臣服的关系来。   动物间即使确实有统属关系,它的作用也是和疆土保卫一样,是要使群体保持和平与团结,防止摩擦,因为不然就会导致严重的战斗。人类却以契约、礼节与法律来代替失去的本能。 其他哺乳类的侵犯性   “洛仑兹所引用的是斯坦尼格的实验,依娄氏记载,斯坦尼格把各处找来的棕色老鼠放进一只大笼子里,供给它们完全自然的生活条件。一开始,它们似乎互相惧怕;这时没有侵犯情绪,但如果偶然相遇就会互咬,尤其是把两只老鼠沿着笼子的同一边缘驱赶,快速的相碰在一起的时候[注:不管笼子里的状态是什么样子,大部分动物心理学家都不会管它叫“完全自然的”状态;尤其是笼子太小的时候,里面的动物沿着笼子边缘跑便会相撞。这当然不可能是自然状态]没有多久,斯坦尼格的老鼠就开始互相攻击,除了一公一母之外,最后通统死掉。这一对老鼠的后代形成了一族,只要有任何陌生的老鼠放进来,它们就把它杀掉。   一位最杰出的动物侵犯学者J.P.斯考特,在比较脊椎动物和低等无脊椎动物之后指出,节足动物和社会昆虫类的侵犯行为非常普遍。节足动物中龙虾战斗猛烈,可以做例子;社会昆虫中的黄蜂和某些蜘蛛,则往往是母的攻击公的,把它吃掉。鱼和爬虫类也有很多侵犯行为。他写道:   “对于动物的战斗所做的比较生理学,产生极为重要的结论,即是,战斗行为的主要刺激是外来因素;动物并没有自然发生的内在刺激,叫它不论在什么外在环境下都必须去战斗。在敌对行为中的生理与情绪因素,跟性与取食行为的生理与情绪十分不同。”   斯考特又继续说:   “在自然状态下,毁灭性的与不过于生存适应的侵犯行为,在动物社会里几乎找不到。”   洛仑兹假定侵犯行为具有内在的、自然发生的刺激。针对这个问题,斯考特说:   “从我们现在的一切资料来看,高等哺乳类——包括人——的战斗行为,是起源于外在的刺激,没有证据显示它们有一种自发的内在刺激。情绪与生理的变化,延长和扩大了这外在刺激的效果,但并不是它的根源。”   人类有没有屠杀禁诫? [注:原文有empathy,这个字的字源是en(人)加pathos(情),合起来的投入。“同情”并不是很恰当的译法,只用来藉指“同一种情感”]会使人产生屠杀动物的禁戒,这可以从日常生活中看出来。把自己熟悉的动物或自己喜爱的家禽,如兔子或山羊,杀来吃掉,大部分人都会厌恶。有很多人不肯杀这些动物,对他们来说,吃这些熟悉的动物,是无法忍受的。可是如果他们并不认识这些动物,便会毫不犹豫地吃下去。人不只是不喜欢屠杀熟悉的动物,而且觉得它们也是活的东西,和我们一样。我们的语言似乎把这一点表达出来。活着的动物,我们说它的肉是flesh,要吃的肉则叫meat。这个分别显然是想把我们要吃的动物和活着的动物分开。我们甚至把活的动物和准备食用的动物分开来叫:活的动物,我们叫它公牛,母牛,要吃的肉则叫牛排等等。要吃的猪肉叫pork,鹿肉叫venison,小牛肉叫veal[注:这种不同的称呼固然是起自人的不忍,但也同样阻碍了人的不忍,它的动机宁可说是合理化的藉口。譬如说,“吃牛排”,便斯文起来,而且“牛排”似乎是不会痛的,似乎并不是杀了牛再从它身上割下来的。中国语言没有这种障眼法,肉就是肉,不供给逃避的藉口。但中国人也自有办法,他在心理上打根基,把“磨刀霍霍向猪羊”当做乐事。其实语言上也自有分别:活牛叫牛,杀了切成块,叫“牛肉”]虽然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做了这种分类,但这些例子也足以证明,我们在心理把活的动物跟吃的动物做了分别[注:犹太人有一个规矩,不准把肉和乳一起吃,我相信是出于相似的心理因素。乳与乳制品是生命的象征;它们象征活的动物。不准把肉类与乳制品同吃,似乎是为了明显分别活的与死的动物(*毋宁说,乳代表生命,是一切生命之母,肉则代表杀生。乳与肉正是生与死的对立,喝着牛乳同时却又吃牛肉,是生命原则所不许的,是对“生生之母”的亵渎)]所有这些资料都指示出来,对于毁灭生命——特别是叫人产生了同情之心的动物——人有意识或无意识间会有罪恶感。旧石器时代的犹太人所举行的拜熊仪式,戏剧化的表现出人对动物的亲近感,在杀了它以后,人需要想办法让自己心安。 [注:Huns,现代的意思虽然是“野蛮人”,在历史上则指4、5世纪蹂躏欧洲的匈奴人。现在用来称呼协国兵,当然有历史上的联想],法国人管德国人叫“死脑袋”。如果敌人的肤色跟自己不同,则这种“人性”的抹煞更极端严重。越南战争提供了非常多的例子,美国军人很少觉得越南敌军是人类,他们管越南人叫“古克”(gooks),而不叫做人,同时杀了他们也不叫“杀”,而叫“作废”、“报销”。卡莱中尉被控屠杀麦莱村的百姓,男女小孩,他辩论道,他所受的教育从来没有叫他把越共当做人看,而是当“敌人”看。这个理由是否足以让他无罪,不是我们这里所探讨的问题。但一样,他把他想毁灭的政敌叫做“下人”。这几乎已经是一个通例,就是,当一个人想叫自己一边的人毁灭另一边的人,他总是想办法叫自己这边的士兵觉得对方不是人,这样屠杀起来便比较容易。[注:军队对纽约阿提卡监狱的人质与囚犯的大屠杀,使汤姆·威克写了发人深省的专栏。他提醒我们,在大屠杀之后,纽约州长尼尔逊·A·洛克非勒发表谈话,开头这样说:“我们的心投向阿提卡死难人质的家属”,威克接着说:“阿提卡的错误,以及美国大部分监狱与‘感化院’的错误,都在这句话里找出脉络来。任何官方所发表的谈话,没有一句对死难犯人家属表示同情。确实,在那个时候,人们都以为人质的死难是犯人做出来的;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们的死是受命在围墙上射击的人所造成的,发布射杀令的人是政府人士。但是,即使人质是犯人杀害的,犯人仍旧是人,犯人的母亲、妻子儿女仍旧是人。但是纽约州政府的官吏,他们的心却没有一个对这些人表示同情。这是一切的根源:犯人,尤其是黑种犯人,在太多太多的例子中根本不被当人看待。由于他们不被当人,他们的家属也不被当人。”威克继续说:“各种观察团体,在试图达成一项阿提卡协议的时候,一再一再听到犯人请求着说,他们也是人,无论如何也要把他们当人看待。有一次,在和谈会议上,铁栏隔着两边的人,一边是犯人,一边是政府人士,这时,感化院助理委员,华特·冬巴对一个犯人领袖说:‘30年来,我从没有对一个囚犯说过一句谎。’‘管我们叫人好不好?’,克拉克很快地说。”] [注:杀生并不是“从哪个观点来看”的问题。“杀生”是事实,而把“生”不当做“生”,才是最根本的问题,是冰冻三尺;“杀”便是从这里产生],因为大部分人并没有把苍蝇当作生灵,而只是当做扰人的“东西”;这些人并不是特别残忍,只是在他们的经验中,“生灵”的范围太窄。 [05.htm](第五章 神经生理学.md)[index.htm](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md)[07.htm](第七章 古生物学.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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