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化和无产阶级意识
| 物化和无产阶级意识Die Verdinglichung und das Bewußtsein des Proletariats 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Ⅰ.物化现象 I. Das Phänomen der Verdinglichung 1 123 4 5 67 89 10 111213 1415 2 1617 18 19 2021 222324 25 26 272829 30 3 3132 333435 36373839 4041 [05.htm](阶级意识 Klassenbewußtsein.md)index.htm06-2.htm |
|---|
-
《政治经济学批判》,《全集》第13卷,第39页。 ↩︎
-
《资本论》第3卷,《全集》第25卷,第368—369页。 ↩︎
-
同上书,第939—940。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88—89页。关于这种对立,可参见马克思对商品同其价值的交换之间和商品同其生产价格的交换之间的区别所作的纯经济学论述。《资本论》第3卷,《全集》第25卷,第198页。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193页注41。 ↩︎
-
参见《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300—301,326等页。 ↩︎
-
这整个过程在《资本论》第1卷中被历史地和系统地加以表述。这些事实本身——当然大多没有涉及物化问题——在毕歇尔、桑巴特、阿·韦伯、高特尔等人的资产阶级国民经济学中也有。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519—520页。 ↩︎
-
同上,第394页注。 ↩︎
-
从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411—412、459—460、504页等。显而易见,这种“直观”可能比手工劳动的“主动性”更费力和更费神。但是,我们在此不研究这一点。 ↩︎
-
《哲学的贫困》,《全集》第4卷,第96—97页。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383页。 ↩︎
-
参见高特尔:《经济和技术》,《社会经济学概要》II德文版第234页以下。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94页。 ↩︎
-
这首先是指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圣麦克斯》,《全集》第3卷,第254页。接着这种考察,就是马克思对物化结构深入到语言里去这种现象作的非常出色的评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进行语言学研究可能得到很有趣的成果。 ↩︎
-
《资本论》第3卷,《全集》第25卷,第441—442页。 ↩︎
-
《资本论》第3卷,《全集》第25卷,第938页。 ↩︎
-
马克斯·韦伯:《政治著作全集》,慕尼黑1921年版,第140—142页。韦伯提到英国的法律发展,这与我们的问题无关。关于经济-计算原则的缓慢贯彻,也可参见韦伯的《工业的地位》,德文版,特别是第216页。 ↩︎
-
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德文版,第491页。 ↩︎
-
同上书,第129页。 ↩︎
- ↩︎
-
关于这一点,请参见马克斯·韦伯《政治著作全集》,德文版,第154页。 ↩︎
-
关于这一点,请参见阿·福加拉西的论文,载《共产主义》杂志,1921年7月,第25—26号。(该文应为《共产主义报刊的任务》,录入者注,详见人名书名索引“福加拉西”条目) ↩︎
-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德文版,第一部分,第24页。 ↩︎
-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全集》第21卷,第199页。 ↩︎
-
《资本论》第3卷,《全集》第25卷,第272页。 ↩︎
-
同上书,第209页。 ↩︎
-
《资本论》第1卷,《全集》第23卷,第394页。 ↩︎
-
恩格斯1890年10月27日致康·施米特的信,《全集》第37卷,第488页。 ↩︎
-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全集》第12卷,第740页。 ↩︎
-
《政治经济学批判》,《全集》第13卷,第16页。 ↩︎
-
希法亭:《金融资本》,德文第二版,第378—379页。 ↩︎
-
《资本论》第2卷,《全集》第24卷,第89页。 ↩︎
-
罗莎·卢森堡:《资本积累》,德文第1版,第78—79页。拟定这一发展和伟大理性主义体系发展之间在方法上的联系,是一项很吸引人的任务。 ↩︎
-
转引自伯格鲍姆《法学和法哲学》,德文版,第170页。 ↩︎
-
伯格鲍姆:《法学和法哲学》,德文版,第375页。 ↩︎
-
普罗伊斯:《论法律概念形成的方法》,载《施莫勒尔的年鉴》1990年德文版,第370页。 ↩︎
-
《自然法教科书》,柏林1799年德文版,第141节。马克思和胡果的论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97—106页)当时还站在黑格尔派的立场上。 ↩︎
-
《国家法理论的主要问题》,德文版,第411页(着重号是本文作者加的)。 ↩︎
-
费·肖穆洛:《法学基本理论》,德文版,第17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