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44

第二十四章 所谓原始积累

作者:马克思和恩格斯(补遗) · 44

第二十四章 所谓原始积累 1.原始积累的秘密 12 〔注:(189) 在意大利,资本主义生产发展得最早,农奴制关系也瓦解得最早。在这里,农奴在获得某种土地时效权之前,就已经得到解放。因此,解放立即使他们转化为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这些无产者又在大部分还是罗马时代保留下来的城市中找到了现成的新主人。在15世纪末开始的世界市场的革命3 2.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 〔注:(190) “用自己双手耕种自己的田地并满足于小康生活的小土地所有者……当时在国民中所占的部分比现在重要得多…… 至少有16万个土地所有者靠耕种自己的小块Freehold[自由地]〈Freehold是完全自由支配的财产〉为生,他们连同家属在内要占总人口的 17 以上。这些小土地占有者的平均收入估计为60—70镑。根据计算,耕种自己土地的人多于租种别人土地的人。”(麦考莱《英国史》1854年伦敦第10版第1卷第333—334页 )——在17世纪最后30多年,还有 45 的英国人是务农的。(同上,第413页)——我所以引用麦考莱的话,是因为他作为系统的历史伪造者,是要尽量“砍掉”这类事实的。〕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隐藏在封建的招牌后面。在较大的封建领地上,过去本身也是农奴的管事,被自由的租地农场主排挤了。农业中的雇佣工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利用空闲时间为大土地所有者做工的农民,一种是独立的、相对说来和绝对说来人数都不多的真正的雇佣工人阶级。甚至后者实际上也是自耕农,因为除了工资,他们还分得4英亩或更多一些的耕地和小屋。此外,他们又和真正的农民共同利用公有地,在公有地上放牧自己的牲畜和取得木材、泥炭等燃料。〔注:(191) 决不要忘记,甚至农奴,不仅是他们宅旁的小块土地的所有者(虽然是负有纳租义务的所有者),而且是公有地的共有者。“那里〈在西里西亚〉的农民是农奴。”但是,这些农奴占有公有地。“直到今天还无法使西里西亚人分割公有地,而在新马尔克,几乎所有村庄都非常成功地实行了这种分割。”(米拉波《弗里德里希大帝时代的普鲁士君主制度》1788年伦敦版第2卷第125、126页)〕在欧洲一切国家中,封建生产的特点是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一切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他的地租的多少,而是由他的臣民的人数决定的,后者又取决于自耕农的人数。〔注:(192) 日本有纯粹封建性的土地占有组织和发达的小农经济,同我们的大部分充满资产阶级偏见的一切历史著作相比,它为欧洲的中世纪提供了一幅更真实得多的图画。牺牲中世纪来显示“自由精神”,是极其方便的事情。〕因此,虽然英国的土地在诺曼人入侵4 56   “我们对照一下每一个骑士领地的旧财产清单,就会发现,无数的房屋和小农户消失了;现在土地供养的人口少得多了;虽然有一些新的城市繁荣起来,但是很多城市衰落了…… 城市和乡村为了作牧羊场而被毁坏,只有领主的房屋保留下来,这类情况我也能谈一些。”   这些老的编年史家的作者的抱怨总是夸大的,但是他们准确地描绘了生产关系的革命给当时的人们造成的印象。把大法官福蒂斯丘的著作与大法官托马斯·莫尔的著作比较一下,我们就会清楚地看见15世纪和16世纪之间的鸿沟。桑顿说得对,英国工人阶级没有经过任何过渡阶段就从自己的黄金时代陷入了黑铁时代。   “这时〈1489年〉人们越来越多地抱怨把耕地变成少数牧人就可照管的牧场〈牧羊场等〉;定期租地、终身租地和年度租地(很多自耕农靠年度租地生活)转化为领地。这使人民衰落,因而使城市、教会、什一税也衰落…… 国王和当时的议会为医治这一弊端表现出的智慧是值得赞叹的…… 他们采取措施来制止对公有地的灭绝人口的掠夺,来制止随之而来的灭绝人口的牧场的形成。”   1489年亨利七世颁布的第19号法令,禁止拆毁附有20英亩以上土地的农民房屋。亨利八世二十五年颁布的法令,又重新规定这条法律。其中谈到:   “很多租地和大畜群,特别是大羊群,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地租飞涨,耕地荒芜,教堂和房屋被毁,无力养家餬口的人多得惊人。”   因此法律规定重建那些荒废了的农场,制定耕地和牧场的比例等等。1533年的一项法令抱怨不少所有者拥有24 000只羊,于是限定不得超过2 000只。〔注:(193)托马斯·莫尔在他的《乌托邦》一书中谈到一个奇怪的国家,在那里,“羊吃人”(《乌托邦》,鲁宾逊译,阿伯编,1869年伦敦版第41页)。〕但是,人民的抱怨和从亨利七世以来150年内相继颁布的禁止剥夺小租地农民和农民的法律,都同样毫无效果。它们毫无效果的秘密,培根已经不自觉地透露给我们了。他在《文明与道德论文集》第29节中写道:   “亨利七世的法令是深思熟虑的和值得赞赏的,因为它建立了一定标准的农场和农舍,也就是说,为农场和农舍保持一定数量的土地,使它们就能提供相当富裕的、不是处于奴隶地位的臣民,并能使耕犁掌握在所有者手中,而不是掌握在雇工手中。”〔注:(193a)培根说明了自由的富裕农民和优秀的步兵之间的联系。“保持足够的租地,以保证强壮的男子不致贫困,使王国的大部分土地牢靠地掌握在自耕农,即处于贵族和小屋贫农 (cottagers)、雇农之间的中等地位的人的手里,这对维持王国的威力和风度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最有权威的军事专家一致认为……军队的主力是步兵。但是,要建立一支优秀的步兵,就需要不是在奴役或贫穷中而是在自由和富裕的状况下成长的人。因此,如果在一个国家里,贵族和上流人士占有重要的地位,而农村居民和庄稼人却是他们的单纯的劳动者或雇农,却是小屋贫农,即有栖身之处的乞丐,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一支优秀的骑兵,但决不会有一支坚忍卓绝的步兵…… 法国、意大利和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就是这样,那里的居民实际上都是由贵族和贫穷的农民组成……因此,它们只好雇用瑞士等国的人来当自己的步兵营的士兵,结果形成这种情况:这些国家人口众多,但士兵很少。”(《亨利七世的执政时代》,全文转载自1719年肯尼特《英国》,1870年伦敦版第308页)〕   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却正是要求人民群众处于奴隶地位,使他们本身转化为雇工,使他们的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在这一过渡时期中,立法也曾力图使农业雇佣工人的小屋保有4英亩土地,并且禁止他们以自己的小屋招揽房客。1627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丰特米尔的罗杰·克罗克在丰特米尔的领地上修建一座小屋时,还因没有拨出4英亩土地作为小屋的永久附属物而被判罪;1638年,在查理一世的时候,还任命了一个皇家委员会来监督旧法律的实施,特别是关于4英亩土地的法律的实施;克伦威尔还禁止在伦敦周围4英里的地区内修建未附有4英亩土地的房屋。在18世纪上半叶,如果农业工人的小屋未附有1—2英亩土地,他还会到法院去控告。但是现在,如果小屋附有一个小园子,或者在远离小屋的地方可以租到一点点土地,就是很幸运的了。汉特医生说:   “地主和租地农场主在这方面是行动一致的。他们认为,小屋附有几英亩土地就会使工人过于独立。”〔注:(194)汉特医生《公共卫生。第7号报告。1864年》第134页。——“〈旧法律〉规定的土地数量,现在看来对于工人是太多了,甚至能使他们变成小租地农民。”(乔治·罗伯茨《过去若干世纪英国南部各郡人民的社会史》1856年伦敦版第184页)〕   在16世纪,宗教改革和随之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的盗窃,使暴力剥夺人民群众的过程得到新的惊人的推动。在宗教改革的时候,天主教会是英国相当大一部分土地的封建所有者。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抛进了无产阶级行列。很大一部分教会地产送给了贪得无厌的国王宠臣,或者非常便宜地卖给了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这些人把旧的世袭佃户大批地赶走,把他们耕种的土地合并在一起。法律保证贫苦农民对一部分教会什一税的所有权,也被暗中取消了。〔注:(195) “贫民享有一部分教会什一税的权利是由旧法令明文规定的。”(塔克特《劳动人口今昔状况的历史》第2卷第804、805页)〕伊丽莎白女王一次巡视英格兰之后叫喊说:“穷人到处受苦难。”7   “这一法律的起草人不好意思说明起草该法律的理由,因此一反惯例,未附有任何说明性的序言就把该法律公布了。”〔注:(196)威廉·科贝特《新教改革史》第471节。〕   查理一世十六年颁布的第4号法令宣布这项法律是永久性的,事实上只是在1834年,这项法律才获得新的更严格的形式。〔注:(197)从下述事实也可以看出新教的“精神”。在英格兰南部,若干土地所有者和富有的租地农场主聚首集议,拟就了关于正确解释伊丽莎白济贫法的十个问题。他们请当时著名的法学家皇家律师斯尼格(后来在詹姆斯一世时曾任法官)对这十个问题发表意见。“第九个问题是:本教区某些富有的租地农场主想出了一个能排除法令执行中遇到的任何困难的巧妙计划。他们建议在本教区设立一座监狱。每个贫民如不愿被投入上述监狱,就不予救济。其次,应当通知邻近居民,如果有人打算租赁这个教区的贫民,他可以在一定的日子,以密封函件提出他愿出的最低价格。这个计划的起草人认为,邻郡有这样的人,他们不愿劳动,但又没有财产或信用可用来获得租地或船舶而过不劳而获的生活。这种人经过开导,可以对教区作一些很有益的事情。如果贫民在雇主的保护下死亡,那就罪在雇主,因为教区对这些贫民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但是我们担心,现行法令不会允许实施这类英明措施,但你们要知道,本郡及邻郡的所有其他的自由农都赞同我们的意见,来敦促他们的下院议员提出这样的法案:允许监禁贫民和强迫贫民劳动,从而使任何拒绝受监禁的人都无权要求救济。我们希望,这样做能使陷于贫困的人不要求救济。”(罗·布莱基《古今政治文献史》1855年伦敦版第2卷第84、85页)——苏格兰农奴制的废除要比英格兰迟几百年。1698年索尔顿的弗莱彻还在苏格兰议会中说:“在苏格兰,乞丐的人数估计不下20万。我,一个原则上的共和主义者,能提出的消除这种现象的惟一办法是恢复农权制的旧状态,把一切没有能力独立谋生的人变为奴隶。”伊登在《贫民的状况》第1卷第1章第60、61页上说:“农民的自由是需要救济的赤贫的开始…… 工场手工业和商业是我国贫民的真正父母。”伊登和苏格兰的那位“原则上的共和主义者”的错误只在于:不是农奴制的废除,而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的废除,才使农民成为无产者,成为需要救济的贫民。——在法兰西,剥夺是以另外的方式完成的,但1566年的穆兰敕令和1656年的敕令相当于英格兰的济贫法。〕宗教改革的这些直接的影响并不是它的最持久的影响。教会所有权是古老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宗教堡垒。随着这一堡垒的倾覆,这些关系也就不能维持了。〔注:(198)罗杰斯先生当时虽然是新教正统派的故乡牛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授,却在他所著的《英国的农业史和价格史》〔注:① 见本卷第775、781页。——编者注〉〕一书的序言中强调宗教改革使人民群众成为需要救济的贫民。〕 〔注:(199)《关于食物价格高昂给邦伯里爵士的一封信》,萨福克一绅士著,1795年伊普斯威奇版第4页。甚至大租地制度的狂热的维护者,《当前粮食价格和农场面积相互关系的研究》(1773年伦敦版第139页)的作者[约·阿巴思诺特]也说:“我最感痛心的是,我们的自耕农,即那群实际上维持这个国家的独立的人消失了;我惋惜的是,看见他们的土地现在都掌握在实行垄断的地主的手里,并被分租给小租地农民,而小租地农民承租的条件并不比必须随时听从召唤的仆从好多少。”〕,而在18世纪最后几十年,农民公有地的最后痕迹也消灭了。我们在这里不谈农业革命的纯经济原因。我们只来研究一下它的暴力手段。 8 9〔注:(200)下面的记载表明了这位资产阶级英雄的私人道德:“1695年爱尔兰的大片土地被赠送给奥克尼夫人,这是国王的宠爱和夫人的影响的公开证明…… 奥克尼夫人的可爱的效劳想必就是淫秽的嘴唇的效劳。”(英国博物馆斯隆收集的原稿第4224号,原稿的标题是:《萨默斯、哈利法克斯、牛津、秘书弗农等人给什鲁斯伯里公爵的原信中所描绘的威廉国王、桑德兰等人的性格和行为》。里面充满了秘闻。)〕一起推上了统治地位。他们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使以前只是有节度地进行的对国有土地的盗窃达到了巨大的规模。这些土地被赠送出去了,被非常便宜地卖掉了,或者被用直接掠夺的办法合并到私人地产中去了。〔注:(201) “王室土地的非法让渡 (一部分通过出卖,一部分通过赠送)是英国历史上可耻的一章……是对国家的一个大欺骗。”(弗·威·纽曼《政治经济学讲演集》1851年伦敦版第129、130页)——〔关于现代英国大土地占有者如何占有土地的详细材料,见[霍·伊文思]《我们的旧贵族》,一个位高任重者著,1879年伦敦版。——弗·恩·〕〕所有这一切都是在丝毫不遵守法律成规的情况下完成的。用这种欺骗的方法攫取的国有土地和从教会夺来的土地,既然在共和革命10〔注:(202)参看埃·伯克的关于贝德福德公爵家族的小册子11市民资本家鼓励这种做法,为的是把土地变成纯粹的商品,扩大农业大规模生产的范围,增加来自农村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的供给等等。并且,新土地贵族又是新银行巨头这一刚刚孵化出来的金融显贵和当时靠保护关税支持的大手工工场主的自然盟友。英国资产阶级为了自身利益做得同瑞典的市民一样正确,虽然后者的做法相反:他们同自己的经济堡垒即农民协同一致,支持国王用暴力从寡头政府手中夺回王室土地(从1604年开始,后来在查理十世和查理十一世时继续进行)。 〔注:(203) “租地农场主禁止小屋贫农在他们自身以外保有任何其他生物,其借口是:如果他们饲养牲畜或家禽,他们就会从谷仓中偷窃饲料。他们还说:如果你们使小屋贫农处于贫穷状态,你们就能使他们保持勤劳。实际情况是:租地农场主用这种办法夺取对公有地的全部权利。”(《圈围荒地的后果的政治上的分析》1785年伦敦版第75页。〕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换句话说,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是剥夺人民的法令。弗·莫·伊登爵士企图把公有地说成是代替封建主的大土地所有者的私有地,但是他自己把这种狡黠的辩护词否定了,因为他要求“为公有地的圈围制定一般性的议会法令”,即承认要把公有地变成私有地必须由议会采取非常措施,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立法对被剥夺的贫民给予“赔偿”。〔注:(204)伊登《贫民的状况》序言[第XVII、XIX页]。〕 〔注:(205) “Capital farms.”(《论面粉业和谷物昂贵的两封信》,一个企业家著, 1767年伦敦版第19、20页)〕或商人租地农场〔注:(206) “Merchant—farms.”(《论当前粮价昂贵的原因》1767年伦敦版第111页注 )这部匿名佳作的作者是牧师纳撒尼尔·福斯特。〕的大租地农场增长,并且促使农村居民变成无产阶级,把他们“游离”出来投向工业。 12   “在哈特福郡的很多教区中,有24个平均占50—150英亩土地的租地农场被合并为3个租地农场了。”〔注:(207) “托马斯·莱特《论小农场垄断的简短的公开演说》1795年版第2—3页。〕“在北安普顿郡和莱斯特郡,圈围公有地的做法十分流行,由于圈地而形成的新领地大部分都变成牧场;结果在很多领地中,现在耕地还不到50英亩,而过去耕种过1 500英亩…… 过去的住宅、谷仓、马厩等等变成的废墟”是以往居民留下的唯一痕迹。“在某些地方,100所房屋和家庭已经减少到……8所或10所…… 在大多数不过15年或20年前才开始圈地的教区,土地所有者的数目同以前耕种开放地的土地所有者的人数相比是很少的。往往还有这样的事情,4—5个富有的畜牧业主侵吞了不久前圈围的大片领地,这些土地以前是在20—30个租地农民和同样数目的较小的所有者以及其他居民的手里。所有这些人和他们的家属,从自己占有的土地上被赶走,同他们一起被赶走的,还有替他们做工以维持生活的许多其他家庭。”〔注:(208)散见牧师阿丁顿《赞成和反对圈地的论据的探讨》1772年伦敦版第 37—43页。〕   邻近的地主在圈地的借口下,不仅侵占了荒地,而且往往也侵占了个人以一定的租金向公社租来耕种的土地或共同耕种的土地。   “我这里是说开放地和已耕地的圈围。甚至为圈地辩护的作者也承认,圈地加强了大租地农场的垄断地位,提高了生活资料的价格,造成了人口的减少……甚至像现在这样进行的荒地的圈围,也使贫民失去他们的一部分生存资料,而把本来已经过大的租地农场更加扩大。”〔注:(209) “理·普赖斯博士《评继承支付》,威·摩尔根发行,1803年伦敦版第2卷第155、156页。请读一读福斯特、阿丁顿、肯特、普赖斯和詹姆斯·安德森的论著,并把它们同麦克库洛赫在他的书目汇编《政治经济学文献》 (1845年伦敦版)中穷极无聊的献媚的饶舌比较一下吧。〕   普莱斯博士说:   “如果土地落到少数大租地农场主手中,那么小租地农民〈以前他是指“许多小土地所有者和小租地农民,他们靠自己耕种的土地上的产品和在公有地上放养的羊、家禽、猪等来维持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因此几乎不必购买生存资料”〉就要转化为这样一种人,他们必须为别人劳动才能维持生活,而且不得不到市场上去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劳动也许加重了,因为对劳动的强制更大了…… 城市和手工工场将会扩大,因为将有更多寻找职业的人被赶到那里去。这就是租地农场的集中必然发生作用的道路,也是这种集中多年以来在这个王国中实际发生作用的道路。”〔注:(210)理·普赖斯博士《评继承支付》第2卷第147、148页。〕   他把圈地的总的结果概括如下:   “总的说来,下层人民的状况几乎在各方面都恶化了,小土地占有者和小租地农民降到短工和雇工的地位;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谋生变得更加困难了。”〔注:(211) “同上,第159、160页。这使我们想起了古罗马。“富人占有了未分土地的最大部分。他们根据当时的形势,相信这些土地不会再被夺去,因此,把邻近贫民的土地也购买下来,部分是取得贫民的同意,部分是用暴力夺得,于是,他们不再是耕种零星的土地,而是耕种大片的土地。这时他们使用奴隶来从事耕作和畜牧,因为自由民要服兵役,因而不能替他们劳动。拥有奴隶所以给他们带来巨大利益,还因为奴隶不服兵役,可以没有阻碍地繁殖和有许多孩子。这样一来,强者占有了一切财富,全境到处都是奴隶。而意大利人则由于贫穷、赋税和兵役的折磨而逐渐减少了。当和平时期到来时,他们还要遭到完全无事可做的痛苦,因为富人占有土地,并且用奴隶而不用自由民来耕种。”(阿庇安《罗马内战》第1卷第7页 )这里说的是李奇尼乌斯法13   确实,对公有地的掠夺和随之而来的农业革命,对农业工人产生十分强烈的影响,伊登自己就说,农业工人的工资在1765—1780年之间开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因此必须由官方的济贫费来补助。他说,他们的工资“只够满足绝对必要的生活需要”。现在我们再听一下一位圈地卫护者,普莱斯博士的反对者的意见。   “因为不再看见人们在开放地上浪费自己的劳动,就得出人口减少的结论,这是不对的…… 如果小农转化为不得不替别人劳动的人之后,可以把更多的劳动动用起来,那么,这是国民〈那些已经经历转变的农民当然不在此列〉应当期待的一种利益…… 如果他们的结合的劳动在一个租地农场上使用,产品就会更多:这样就可以为工场手工业创造出剩余产品,从而工场手工业,这个国家的金矿之一,就会随着生产出的谷物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注:(212)[约·阿 巴思诺特]《当前粮食价格和农场面积相互关系的研究》第124、125、128、129页。下面这句话与此相类似,但倾向相反:“劳动者被赶出了自己的小屋,被迫去城市寻找职业;但这样便生产出了更多的剩余产品,于是资本也增大了”([罗·本·西利]《国家的危险》1843年伦敦第2版第XIV页)。〕   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粗暴的暴力,只要这是为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所需要的,政治经济学家就会以斯多亚派14   “必须确定耕地和牧场之间的适当的比例。在整个14世纪和15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还要有2、3英亩甚至4英亩耕地才有1英亩牧场。在16世纪中叶,这个比例变为3英亩牧场对2英亩耕地,后来是2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直到最后达到3英亩牧场对1英亩耕地这个适当的比例。”   到19世纪,人们自然甚至把农民和公有地之间的联系都忘却了。更不必谈最近的时期:1801年到1831年农村居民被夺去3 511 770英亩公有地,并由地主通过议会赠送给地主,难道农村居民为此得到过一文钱的补偿吗?〔注:① 见本卷第774—819页。——编者注〕 〔注:① 即氏族。——编者注〕组成,每一克兰是该克兰所居住的土地的所有者。克兰的代表,即克兰的首领或“大人”,只是这块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就像英国女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完全一样。英国政府虽然成功地镇压了这些“大人”之间的内部战争,制止了他们对苏格兰低地的不断侵袭,但是克兰首领们丝毫没有放弃自己原来的劫掠行径;他们只不过改变了形式而已。他们依靠自己的权威,把他们名义上的所有权转化为私有财产权,由于遭到克兰成员的反抗,他们就决定公开使用暴力把克兰成员驱逐出去。纽曼教授说:   “英国国王可以自以为有同样的权利把自己的臣民赶下大海。”〔注:(213)弗·威·纽曼《政治经济学讲演集》1851年伦敦版第132页〕   在苏格兰,这次革命是在拥护王位觊觎者的人进行了最后一次武装暴动15〔注:(214) 斯图亚特说:“这些土地的地租〈他错误地把这个经济范畴用于塔克斯缅16和詹姆斯·安德森〔注:(215) 詹姆斯·安德森《论激励民族创业精神的手段》1777年爱丁堡版。〕的著作中看到这次革命的最初阶段。在18世纪,还禁止从土地上被赶走的盖尔人17〔注:(216) 1860年,被暴力剥夺的人在各种虚伪的许诺下被运往加拿大。有些人逃往山里和邻近的小岛。警察在后面追赶,他们便同警察格斗,然后逃走了。〕至于19世纪盛行的方法〔注:(217) 亚·斯密的注释者布坎南在1814年写道:“在苏格兰高地一带旧的所有权状况日益被暴力破坏…… 地主不顾世袭租佃者〈这一范畴在这里也用错了〉而把土地给予出价最高的人,如果这人是个改良家,他就会立即采用新的耕作制度。在先前广布着小农的土地上,居住的人口是同它的产品数量相适应的;在耕作改良和地租增加的新制度下,人们力求以尽量少的费用获得尽量多的产品,因此,变得无用的人手都要被赶走…… 被赶出故乡的人都到工业城市去找生路……”(大卫·布坎南《论亚·斯密的〈国富论〉》1814年爱丁堡版第4卷第144页)“苏格兰的显贵像拔除野草那样剥夺农民的家庭,像印第安人对野兽巢穴进行报复那样来对待村庄及其居民…… 一个人只能换到一只羊的毛或一条羊腿,甚至更贱…… 当蒙古人入侵中国北部各省的时候,有人曾经在会议上建议消灭那里的居民,并把他们的土地转化为牧场。苏格兰高地的许多地主已经在自己的土地上对自己的同胞实现了这个建议。”(乔治·恩索尔《各国人口的研究》1818年伦敦版第215、216页)〕,在这里以萨瑟兰公爵夫人进行的“清扫”作例子就够了。这位懂得经济学的女人一当权,就决定对经济进行彻底的治疗,并且把全郡——郡内的人口通过以前的类似过程已经减少到15 000人——转化为牧羊场。从1811年到1820年,这15 000个居民,大约3 000户,陆续地遭到驱逐和灭绝。他们居住的所有村庄都被破坏和烧毁,他们的所有田地都 被变为牧场。不列颠的士兵被派来执行这种暴行,同当地居民发生了搏斗。一个老太太因拒绝离开小屋而被烧死在里面。这位夫人用这种方法把自古以来就属于克兰的794 000英亩土地攫为己有。她把沿海地区大约6 000英亩的土地分配给这些被驱逐的居民,每户2英亩。这6 000英亩土地原来一直是荒地,并没有给所有者带来过收入。这位公爵夫人如此宽宏大量,她以平均每英亩2先令6便士的租金把这些荒地租给那些几百年来为她的家族流血流汗的克兰成员。她把掠夺来的全部克兰土地划分为29个大牧羊租地农场,每一个租地农场只住一户人家,大都分都是英格兰租地农场主的雇农。到1820年,15 000个盖尔人已经被131 000只羊所代替。一部分土著居民被赶至沿海地区,以捕鱼为生。他们变成了两栖动物,按一位英国作家的说法,是一半生活在陆上,一半生活在水上,但是陆上和水上合起来也只能使他们过半饱的生活。〔注:(218) 当现在的萨瑟兰公爵夫人为了表示她对美洲共和国的黑奴的同情,在伦敦隆重欢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作者比彻—斯托夫人的时候,——在南北战争8时期,她和其他贵妇人一样,明智地忘记了这种同情,当时所有“高贵的”英国人的心都是同情奴隶主的,——我在《纽约论坛报》上描述了萨瑟兰的奴隶的状况。18 〔注:(219) 关于这种鱼类买卖的有趣材料,我们可以在戴维·乌尔卡尔特的《公文集。新辑》中看到。——纳索·威·西尼耳在他的前面引述过的遗著中把“萨瑟兰郡采取的这种办法说成是有史以来最有利的一次‘清扫’”(《关于爱尔兰的日志、谈话和短评》1868年伦敦版[第282页])。〕   “在苏格兰高地,森林面积大大扩大了。在盖克的一边,可以看见格伦 费希新森林,在另一边,是阿德韦里基新森林。在同一条线上,布莱克山这一大片荒地不久前植树造林了。从东到西,从阿伯丁附近到奥本峭壁,现在都是一条连绵不断的林带,而在高地的其他地方,又有阿尔恰格湖、格伦加里、格伦莫里斯顿等新森林出现…… 盖尔人由于他们的土地变为牧羊场……而被赶到更贫瘠的地方。现在鹿开始代替羊,使盖尔人更加贫困…… 鹿林〔注:(219a) 在苏格兰的“鹿林”中没有一棵树木。人们把羊群从秃山赶走,把鹿群赶上秃山,并称此为“鹿林”。因此,连造林也谈不上!〕和人民不能并存。总有一方要让位。如果在未来的25年当中,狩猎场的数目和规模 像过去25年那样增长,那么盖尔人就会在他们家乡的土地上绝迹了。苏格兰高地土地所有者中间进行的这个运动,一方面是出于时髦,贵族的欲望,打猎的爱好等等;另一方面,他们做鹿的交易只是为了牟取利润。因为事实是,把一块山地辟为狩猎场,在很多情况下都比把它变为牧羊场有利得多…… 对于爱好打猎而寻找狩猎场的人说来,出价高低只受自己钱袋大小的限制…… 苏格兰高地所受的痛苦,不下于诺曼人国王的政策给英格兰带来的痛苦。鹿有了更自由的活动场所,而人却被赶到越来越窄的圈子里去了…… 人民的自由接二连三地被夺去…… 压迫日甚一日。清扫和驱逐人民,像在美洲和澳洲的荒野上砍除树木和灌木丛一样,被当作固定的原则,当作农业上的必要措施,由地主们来实行;这一过程静静地、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注:(220) 散见罗伯特·萨默斯《苏格兰高地来信,或1847年的饥荒》1848年伦敦版第12—28页。这些信最初发表在《泰晤士报》上。英国经济学家自然把1847年盖尔人遭到的饥荒说成是由于他们人口过剩。无论如何,盖尔人“压迫着”他们的食物。——“清扫领地”或者像德国所说的“Bauemlegen”在三十年战争后在德国特别盛行,1790年还在萨克森选帝侯国引起了农民起义19 20 130,从这里可以看出,这种强制性的荒芜给国家带来了多大的损失……所有这些猎场都完全是非生产的……结果等于是沉到了北海海底一样。这种人为的荒野或荒地应当用立法的断然手段来加以铲除。”〕   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 3.15世纪末以来惩治被剥夺者的血腥立法。 〔注:① S是英文"slave"(“奴隶”)的第一个字母。——编者注〕的烙印,如果第三次逃亡,就要当作叛国犯处死。主人可以把他出卖,遗赠,作为奴隶出租,完全像对待其他动产和牲畜一样。如果奴隶图谋反抗主人,也要被处死。治安法官必须根据报告搜捕逃亡的奴隶。如果发现流浪者3天无所事事,就要把他送回原籍,用烧红的铁器在他胸前打上V字样〔注:② V是英文“vagabond”(“游惰者”)和“vagrant”(“流浪者”)的第一个字母。——编者注〕的烙印,套上锁链在街道上服役或服其他劳役。如果流浪者谎报籍贯,就要被罚充当该地、该地居民或社团的终身奴隶,并打上S字样的烙印。任何人都有权把流浪者的子女领去当学徒,男的当到24岁为止,女的当到20岁为止。如果他们逃亡,就要成为他们师傅的奴隶,直到这个年龄为止。师傅 随意可以给他们戴上镣铐,鞭打他们等等。为了便于识别和更加保险起见,每个主人可以在自己奴隶的脖子、手或脚上套一个铁环。〔注:(221) 《论手工业和商业》(1770年版)的作者说:“在爱德华六世执政时期,英国人确实似乎非常认真地鼓励工场手工业和使用贫民。这一点可以从规定一切流浪者都要打上烙印这条值得注意的法令中看出来。”(第5页)〕这个法令的最后一部分规定,贫民必须在愿意给他们饮食和劳动的地区或个人那里干活。在英国,这种教区的奴隶,在游荡者的名义下一直保留到19世纪。 〔注:(221a) 托马斯·莫尔在他的《乌托邦》一书[第41、42页]中说:“于是,贪得无厌的人,自己家乡的真正瘟疫,几千英亩土地,统统用篱笆或栅栏圈围起来,或者通过暴力和不正当的手段迫使所有者不得不出卖一切。不择手段地迫使他们迁移——这些贫穷朴实的不幸者 !男人、女人,丈夫、妻子,孤儿、寡妇,抱着婴儿的绝望的母亲,以及钱少人多(因为农业需要许多劳动力)的家庭。我是说,他们被驱逐出熟悉的乡土,找不到安身之处;他们所有的家庭用具虽然不很值钱,但在其他的情况下,还能卖一点钱;可是他们是突然被驱逐出来的,因此只好以极低的价格卖掉。当他们游荡到不名一钱的时候,除了偷盗以致被依法绞死以外,除了行乞以外,还能做什么呢?而他们去行乞,就会被当作流浪者投入监狱,理由是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虽然他们努力找工作,但没有人愿意给他们工作做。”在托马斯·莫尔所说的这些被迫行窃的贫穷的难民中间,“在亨利八世执政时期有72 000名大小盗贼被处死”(霍林舍德《英国概述》第1卷第186页)。在伊丽莎白时代,“成队的流浪者被绞死,每年都要绞死300或400人”(斯特赖普《伊丽莎白女王盛世的宗教改革和国教运动以及英国教会中其他事件的编年史》1725年第2版第2卷 )。这位斯特赖普还说,在萨默塞特郡,仅仅一年中就有40人被处死,35人被打上烙印,37人遭鞭打和183个“不可救药的恶棍”被释放。但是他说:“由于治安法官的疏忽大意和人民的愚昧同情,这个巨大的被控者人数还不到实际犯罪人数的 15。”他又说:“英格兰其他郡的情形并不比萨默塞特郡好,许多郡的情况甚至更糟。”〕 21〔注:[159] R是英文" rogue”(“流浪汉”)的第一个字母。——编者注〕的烙印,并要从事强制劳动;如果他再度在行乞时被抓到,那就要毫不容情地处死。这些条例直到18世纪初还有效,到安女王十二年颁布第23号法令时才被废除。 〔注:(222) 亚·斯密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与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2223,在英国开始于1349年爱德华三世的劳工法。在法国,与此相当的,是1350年以国王约翰名义颁布的敕令。英法两国的立法齐头并进,内容也相同。关于劳工法企图强制延长工作日这一点,我就不再谈了,因为前面(第8章第5节〔注:① 见本卷第305页及以下几页。——编者注〕)已经讲过了。   “以前贫民要求的工资太高,使工业和财富受到威胁。现在他们的工资太低,也使工业和财富受到威胁,不过这种威胁和以前的不同,而且可能更危险。”〔注:(223) [约·巴·拜耳斯]《自由贸易的诡辩》,一个律师著,1850年伦敦版第206页。他挖苦地补充说:“我们总是准备为雇主效劳;难道就不能为雇工做一点事吗?〕   法律规定了城市和农村、计件劳动和日劳动的工资率。农村工人受雇期限应为一年,城市工人则应在“自由市场”上受雇。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18条和第19条也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10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21天。1360年的一项法令加重了处罚,甚至授权雇主按法定的工资率通过体罚去榨取劳动。把瓦匠和木匠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一切结合、契约、誓约等都被宣告无效。从14世纪起到1825年废除禁止结社法24 〔注:[160]见本卷第828—829页。——编者注〉〕。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相应上涨的程度。因此,工资实际上是下降了。但是,旨在压低工资的法律仍然有效,同时,“没有人愿意使用”的人还要被割耳朵和打烙印。伊丽莎白五年颁布的第3号法令学徒法,授权治安法官规定一定的工资,并按季节和物价加以调整。詹姆斯一世把这种有关劳动的规定推行到纺织工人和其他各种工人身上。〔注:(224) 从詹姆斯一世一年颁布的第6号法令的一条规定中可以看出,某些织布业主以治安法官的身份在自己的工场内正式规定了工资率。在德国,特别是在三十年战争以后,常常颁布降低工资的法令。“对人口稀少地区的地主来说,缺乏仆人和工人是十分麻烦的。所有村民都被禁止把自己的房间租给独身男女;凡遇到这种租房人,必须报告当局,如果他们不愿当仆人,那么,即使他们靠其他工作,靠替农民做短工或从事货币和粮食买卖为生,也要被关进监狱。(《帝国对于西里西亚的特权和法令》第1章第125条)在整整一个世纪中,各君主的命令不断地强烈责骂那些不服从苛刻条件,不满法定工资的恶劣而蛮横的无赖汉;每个地主都被禁上付给高于行政区规定的工资。但是,战后仆人的处境有时比100年后还要好;1652年在西里西亚,仆人每周还可以吃到两次肉,而在我们这个世纪,那里的某些地方,仆人每年只能吃到三次肉。而战后的工资也比以后几个世纪都要高。”(古·弗赖塔格 )〕乔治二世把禁止工人结社的法律推行到一切工场手工业。 12 便士;乔治三世十三年颁布的第68号法令还授权治安法官规定丝织工人的工资;在1796年,治安法官关于工资的命令是否也适用于非农业工人,还需要经过高等法院的两次判决来确定;在1799年,一项议会法令还规定,苏格兰矿工的工资要根据伊丽莎白的一项法令和1661年及1617年的两项苏格兰法令来规定。在此期间情况有了多大的变化,这可由英国下院的一件前所未闻的事情来说明。在这里,400多年来人们都是制定法律来规定工资 决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而在1796年,惠特布雷德建议用法律规定农业短工工资的最低限度。皮特表示反对,但承认“贫民的状况是悲惨的”。最后,在1813年,规定工资的法律被废除了。自从资本家以其私人立法来管理工厂,并依靠济贫税把农业工人的工资补充到必要的最低限度以来,这些法律就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劳工法中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直到现在还完全有效,这些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许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 2526 〔注:(225) 这个法律的第一条说:“取缔同一等级或同一职业的市民的各种联合组织,是法国宪法的根本基础之一,因此禁止以任何借口或任何形式恢复这种联合组织。”第四条说:“同一职业、手艺或手工业的市民,如果为了一致拒绝从事手艺或劳动或为了按一定报酬才从事手艺或劳动而彼此协商或协议,那么这种协商和协议……应视为违反宪法,侵犯自由和人权……”从而,和旧劳工法中的规定完全一样,应视为国事罪。(《巴黎革命》1791年巴黎版第3卷第523页)]〕这个法律用国家警察手段硬是把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斗争限制在对资本有利的范围内,它经历了几次革命和几次改朝换代。甚至恐怖政府2728〔注:(226) 散见毕舍和卢—拉维涅《议会史》第10卷第193—195页。〕 4.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的产生 〔注:①见本卷第199页。——编者注〕相似,不过活动范围狭小一些。在14世纪下半叶,管事被由地主供给种 子、牲畜和农具的租地农民所代替。这种租地农民的地位同农民没有多大的区别,不过他剥削更多雇佣劳动。他不久就成为分成农,半租地农场主。他筹集农业资本的一部分,而其余部分则由地主提供。双方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分配总产品。这种形式在英国很快就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真正的租地农场主,他靠使用雇佣工人来增殖自己的资本,并把剩余产品的一部分以货币或实物的形式作为地租交给地主。 〔注:(227) 哈里逊在自己的《英国概述》中说:“过去交出4镑地租都很困难的租地农场主,现在要交40镑、50镑、100镑,但是他们在租约满期时,如果手里没有积存6—7年租金的话,就认为是做了一次不好的生意。”〕对公有牧场等的掠夺,使租地农场主几乎不费代价就大大增加了自己的牲畜数量,这些牲畜又为他的土地的耕作提供了更丰富的肥料。 〔注:①见本卷第640—641页。——编者注〕。工资的一部分变成了租地农场主的利润。谷物、羊毛、肉类,总之,一切农产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不费租地农场主一点力气,就增大了他的货币资本,而他必须支付的地租,却是按照以前的货币价值签订在契约上的。〔注:(228) 关于16世纪货币贬值对社会各阶级的影响,可以参看《对近来我国各界同胞常有的一些抱怨的简单考察》,绅士威·斯·著 (1581年伦敦版)。由于这一著作采取对话形式,人们在很长时期内认为这是莎士比亚写的,直到1751年还用他的名字出过新版。它的作者是威廉·斯塔福德。书中的一个地方,骑士有如下的推论: 所以,他是同时靠牺牲自己的雇佣工人和地主的利益而致富的。因此,在16世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是不足为奇的。〔注:(229) 在法国,中世纪初期替封建主管理和征收租税的管家,不久就成为实业家,他用勒索、欺骗等办法,变成了资本家。这些管家有时自己就是显贵。例如:“这个账单是贝桑松的城堡主人,骑士雅克·德·托雷斯就其应当支付的1359年12月25日至1360年12月28日的地租,交给勃艮第公爵和伯爵在第戎的管账先生的。”(亚历克西斯·蒙泰伊《关于各科历史手稿的研究》第234、235页 )由此可见,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有很大的一部分落入中间人的手里。例如,在经济方面,金融家、交易所经纪人、大小商人捞取营业中的最大好处;在民法方面,律师敲诈诉讼双方;在政治方面,议员比选举人重要,大臣比君主重要;在宗教方面,上帝被“中介人”挤到次要地位,而后者又被牧师挤到次要地位,牧师又是善良的牧羊人和他的羊群之间的必然的中间人。在法国,和在英国一样,大的封建领地被划分为无数的小农场,那是在对农村居民极其不利的条件下进行的。在14世纪出现了租地农场——fermes或terrers。它们的数量不断增长,远远超过10万个。它们以货币或实物支付产品的 112 到 15 作为地租。terriers根据土地价值和面积的大小分为封地、次封地(fiefs,arrière-fiefs)等等,而土地的面积有时只有几阿尔潘。所有这些terriers对自己土地上的居民享有某种程度的裁判权;这种裁判权有四等。农村居民在所有这些小暴君下受到压迫,是可以理解的。蒙泰说,当时法国有16万个法庭,而现在连治安法庭在内有4 000个就足够了。〕 5.农业革命对工业的反作用。 〔注:①见本卷第823—833页。——编者注〕这一奇妙的现象,使老亚·安德森(不要和詹姆斯·安德森相混)在他的商业史29〔注:(230) 见他的《对自然哲学的认识》1838年巴黎版。〕,但是,与独立的、自耕的农村居民稀薄化相适应的,不仅仅是工业无产阶级的稠密化。虽然种地的人数减少了,但土地提供的产品和过去一样多,或者比过去更多,因为伴随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而来的,是耕作方法的改进,协作的扩大,生产资料的积聚等等,因为农业雇佣工人不仅被迫加强了劳动强度〔注:(231) 这一点是詹姆斯·斯图亚特爵士所强调的。30,而且他们为自己进行劳动的生产范围也日益缩小了。因此,随着一部分农村居民的游离,他们以前的生活资料也被游离出来。这些生活资料现在转化为可变资本的物质要素。被驱逐出来的农民必须从自己的新主人工业资本家那里,以工资的形式挣得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国内农业提供的工业原料也同生活资料的情况一样。它变成了不变资本的一个要素。 〔注:(232) 资本家说:“如果你们把你们仅有的一点东西交给我,作为我辛苦指挥你们的报酬,我就让你们得到为我服务的荣幸。”(让·雅·卢梭《论政治经济学》[1760年日内瓦版第70页])〕和榨取他们的无酬劳动的手段。大手工工场同大租地农场一样,看不出是由许多小生产单位联合而成的,是通过剥夺许多独立小生产者而形成的。但是,不带偏见的考察是不会受迷惑的。在革命狮子米拉波的时代,人们还把大手工工场叫作manufactures réunies,即联合手工工场,正如我们现在说联合耕地一样。米拉波说:   “人们只注意有几百人在一个厂长指挥下进行劳动的、通常叫作联合手工工场的大手工工场;而对人数众多的工人分散地独自经营的手工工场,几乎不屑一顾,把这些手工工场完全摆到次要的地位。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因为只有它们才是国民财富的真正重要的组成部分…… 联合工场使一两个企业主大发其财,但工人不过是得到或多或少的报酬的短工,他们丝毫分享不到企业主得到的好处。相反地,在分散的工场中没有人发财致富,但许多工人过着优裕的生活…… 勤劳节俭的工人人数将会增加,因为他们将会认识到,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劳动,是根本改善自己状况而不是稍许提高工资的手段;稍许提高工资对于将来决不可能是重要的事情,充其量只能使工人勉强餬口的生活稍微好一点。通常同小农经济结合在一起的单个分散的手工工场,才是自由的手工工场。”〔注:(233) 散见米拉波《弗里德里希大帝时代的普鲁士君主制度》1788年伦敦版第3卷第20—109页。米拉波认为,分散的工场比“联合的”工场经济而且生产力高,并把后者只是看作由政府人为地培养出来的温室植物。当时大陆上大部分手工工场的情况可以说明这一点。〕   一部分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游离出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材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 〔注:(234) “一个工人家庭在它从事的各种劳动的间歇,通过自己的辛劳不知不觉地把20磅羊毛转化为全家一年的衣着,这并不引人注意。但是,如果它把羊毛拿到市场,送进工厂,然后送到经纪人手里,然后再送到商人手里,那么就可以看到频繁的商业活动,所用的名义资本会是羊毛的价值的20倍…… 工人阶级就是这样为了维持不幸的工厂人口、寄生的商人阶级和虚假的商业制度、货币制度、财政制度而受人剥削。”(戴维·乌尔卡尔特《家常话》第120页)〕于是,随着以前的自耕农的被剥夺以及他们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分离,农村副业被消灭了,工场手工业与农业分离的过程发生了。只有消灭农村家庭手工业,才能使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获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范围和稳固性。 〔注:[161]见本卷第425—426页。——编者注〕。它在某种形式下,在某些工业部门,在某些地方消灭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同时又在其他地方使它们重新出现,因为它需要它们把原料加工到一定的程度。因此,它产生了一个新的小农阶级,这些小农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把产品直接或通过商人卖给手工工场。这就是首先使研究英国历史的人困惑不解的现象所以会产生的一个原因,虽然不是主要的原因。研究英国历史的人看到,从15世纪最后30多年起怨声不断(只是有时中止),抱怨资本主义经济在农村日益发展,农民日益被消灭,另一方面他总是又看到,这些农民不断重新出现,虽然他们人数在减少,处境日益恶化。〔注:(235) 克伦威尔时期是一个例外。在实行共和制期间,英国各阶层的人民群众都从他们在都铎王朝时代所陷入的那种衰落状态中恢复过来。〕主要原因在于,英国在不同的时期,有时以谷物业为主,有时以畜牧业为主,因而农民的生产范围也跟着变化。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注:(236) 塔克特知道,随着机器的采用,大羊毛工业从真正的工场手工业中,从农村工业或家庭工业的毁灭中产生出来了。(塔克特《劳动人口今昔状况的历史》1846年伦敦版第1卷第142—143页)“犁和轭为神所发明,而由英雄使用——难道织机、纱锭和纺车的由来就没有这么高贵吗?你们把纺车和犁分开,把纱锭和轭分开,结果产生了工厂和济贫院、信贷和恐慌,产生了两种敌对的国民,即农业国民和商业国民。”(戴维·乌尔卡尔特《家常话》1855年伦敦版第122页 )但凯里出来了,他当然不是没有理由地责备英国,说英国力图把其他所有国家转化为纯农业国,而英国则成为它们的工厂主31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注:(237) 英国的博爱主义经济学家 (如穆勒、罗杰斯、高德文·斯密斯、福塞特等人)和自由主义工厂主(如约翰·布莱特之流),像上帝向该隐询问他的弟弟亚伯的下落一样32 6.工业资本家的产生 〔注:(238) 这里所用的“工业”[Industrie]是和“农业”相对而言。就“范畴”的含义来说,租地农场主和工厂主一样,也是工业资本家[industrieller Kapitalist,也译产业资本家]。〕资本家不是通过像租地农场主那样的渐进方式产生的。毫无疑问,有些小行会师傅和更多的独立小手工业者,甚至雇佣工人,转化成了小资本家,并且由于逐渐扩大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相应的积累,成为不折不扣的资本家。在中世纪城市的幼年时期,逃跑的农奴中谁成为主人,谁成为仆人的问题,多半取决于他们逃出来的日期的先后,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幼年时期,情形往往也是这样。但是这种方法的蜗牛爬行的进度,无论如何也不能适应15世纪末各种大发现33   “现今,社会的一切财富首先落入资本家手中……他对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对工人支付工资,对赋税和什一税的征收者支付他们要求的东西,而留给自己的是年劳动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其实是最大的而且日益增长的一部分。现在,资本家可以看作是全部社会财富的最先所有者,虽然没有任何一项法律给予他这种所有权…… 所有权方面的这种变化是由于资本的取息而产生的……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整个欧洲的立法者都想用取缔高利贷的法律来阻止这件事…… 资本家支配国家的全部财富的权力是所有权上的一种彻底的革命;然而这个革命是靠哪一项法律或者哪一套法律来实行的呢?”〔注:(239) 《财产的自然权利和人为权利的比较》1832年伦敦版第98、99页。这一匿名著作的作者是托·霍吉斯金。〕   作者应该知道,革命不是靠法律来实行的。 〔注:(240) 甚至在1794年,利兹城的小织布业者还派代表请求议会制定法律,禁止任何商人成为工厂主。(艾金医生《曼彻斯特市外30—40英里范围内的郊区》)〕这些限制随着封建家臣的解散,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一部分被驱逐而消失。新的工场手工业建立在通海港口或不受旧城市及其行会制度控制的内陆地区。因此,在英国,享有公会特权的城市对这些新的工业培养所进行了激烈的斗争。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这些田园诗式的过程是原始积累的主要因素。接踵而来的是欧洲各国以地球为战场而进行的商业战争。这场战争以尼德兰脱离西班牙3435   “所谓的基督教人种在世界各地对他们所能奴役的一切民族所采取的野蛮和残酷的暴行,是世界历史上任何时期,任何野蛮愚昧和残暴无耻的人种都无法比拟的。”〔注:(241) 威廉·豪伊特《殖民和基督教。欧洲人对待所有殖民地人民的通俗历史》1838年伦敦版第9页。关于对奴隶的待遇,沙尔·孔德在其《立法论》 (1837年布鲁塞尔第3版)中收集了很多材料。要想知道资产者在其能够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形象来塑造世界的地方,把自己和工人变成了什么,就必须仔细研究这部著作。〕   荷兰——它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营殖民地的历史,“展示出一幅背信弃义、贿赂、残杀和卑鄙行为的绝妙图画”〔注:(242) 前爪哇岛副总督托马斯·斯坦福·拉弗尔斯《爪哇史》1817年伦敦版[第2卷第CXC、CXCI页]。〕。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人为了使爪哇岛得到奴隶而在西 里伯斯岛实行盗人制度。为此目的训练了一批盗人的贼。盗贼、译员、贩卖人就是这种交易的主要代理人,土著王子是主要的贩卖人。盗来的青年在长大成人可以装上奴隶船以前,被关在西里伯斯岛的秘密监狱中。一份官方报告说:   “例如,望加锡这个城市到处都是秘密监狱,一座比一座恐怖,里面挤满了不幸的人,贪欲和暴政的牺牲者,他们戴着镣铐,被强行和家人分离。”   荷兰人为了霸占马六甲,曾向葡萄牙的总督行贿。1641年总督允许他们进城。他们为了对支付21 875镑贿款进行“节欲”,立即到总督住宅把他杀了。他们走到哪里,那里就变得一片荒芜,人烟稀少。爪哇的巴纽旺宜省在1750年有8万多居民,而到1811年只有8 000人了。这就是温和的商业! 36〔注:(243) 1866年仅奥里一个邦就饿死了100多万印度人。尽管如此,有人仍力图以高价把粮食卖给那些快要饿死的人,借此来充实印度的国库。〕 3738 39   “几乎独占了东印度的贸易及欧洲西南部和东北部之间的商业往来。它的渔业、海运业和工场手工业,都胜过任何别的国家。这个共和国的资本也许比整个欧洲其余地区的资本总和还要多”。40   居利希忘记加上一句:荷兰的人民群众在1648年就已经比整个欧洲其余地区的人民群众更加劳动过度,更加贫穷,更加遭受残酷的压迫。 41 〔注:(243a) 威廉·科贝特指出,英国的一切公共机构都被称为“皇家的”,但是债是“国家的”。〕因此,一个国家的人民负债越多就越富这一现代 学说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公共信用成了资本的信条。随着国债的产生,不可饶恕的罪恶,已不再是亵渎圣灵,而是破坏国债的信用了。 〔注:(243b) “如果靼鞑人充满了今日的欧洲,要使他们理解我们这里的金融家是什么,会是很困难的。”(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1769年伦敦版第4卷第33页)〕 42 〔注:① 见本卷第649页。——编者注〕是制造工厂主、剥夺独立劳动者、使国民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资本化、强行缩短从旧生产方式向现代生产方式的过渡的一种人为手段。欧洲国家为了获得这种发明的专利权而勾心斗角,它们一旦为谋利者效劳,就不仅为此目的而间接通过保护关税和直接通过出口补助金等来掠夺本国人民,而且还要用暴力摧毁其附属邻国的一切工业,例如英格兰摧毁了爱尔兰的毛纺织工场手工业。在欧洲大陆上,柯尔培尔开了先例43   “为什么要追溯到那么远去寻找七年战争以前萨克森工场手工业繁荣的原因呢?只要看看18 000万国债就够了!”〔注:(244) 米拉波《弗里德里希大帝时代的普鲁士君主制度》第6卷第101页。〕   殖民制度、国债、重税、保护关税制度、商业战争等等——所有这些真正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嫩芽,在大工业的幼年时期都大大地成长起来了。大工业是以希律王式的大规模掠夺儿童来庆贺自己的诞生的。像皇家海军强征水兵一样,工厂也是用强力招收工人的。尽管弗·莫·伊登爵士对于从15世纪最后30多年到他所处时代即18世纪末这一段时间里,由于剥夺农村居民的土地而造成的惨象,处之泰然,尽管他对于为建立资本主义农业以及“确定耕地和牧场的合理比例”〈见本卷第836页。——编者注〉所“必需的”这一过程,满意地表示庆幸,然而他对于为了使工场手工业生产转化为工厂生产以及确定资本和劳动力的合理比例而必需掠夺和奴役儿童这一点,却没有表现出同样的经济学上的洞察力。他说:   “公众也许有必要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如果一种工场手工业只有掠夺小屋和贫民习艺所中的贫苦儿童,并让他们成群结队地轮班劳动大半夜而得不到休息,才能顺利地经营下去,如果一种工场手工业把不同年龄和不同爱好的男女混杂在一起,以致通过实例的传染必然造成道德败坏,荒淫放荡,——这样一种工场手工业难道能够增加国家和个人的幸福的总和吗?”〔注:(245) 伊登《贫民的状况》第2卷第1章第420—422页。〕   菲尔登写道:   “在德比郡、诺丁汉郡,尤其在兰开夏郡,沿着能够推动水车的河流修建的大工厂,采用了最新发明的机器。这些远离城市的地方,突然需要成千上万的人手;其中以当时人口较少、土地贫瘠的兰开夏郡最需要人。特别需要手指细小而灵巧的儿童。于是,从伦敦、伯明翰等地的教区贫民习艺所招收学徒〈!〉之风盛行一时。成千上万这种从7岁到13、14岁的无依无靠的儿童,就这样被运到北方去。通常,主人〈即掠夺儿童的人〉要供给自己的学徒衣食,让他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徒工房里。监工被派来监督他们的劳动。这些监工的工资和从儿童身上榨取的产品量成正比,因此他们的兴趣是让儿童尽量多干活。结果必然是残酷虐待…… 在许多工厂区,尤其是在兰开夏郡,这些任凭工厂主支配的无依无靠的无辜儿童,遭到了极其残忍的折磨。他们被过度的劳动折磨致死……他们被鞭打,戴上镣铐,受尽挖空心思的残酷虐待;他们大多饿得骨瘦如柴,但还得在皮鞭下干活…… 他们有时甚至被逼得自杀!…… 德比郡、诺 丁汉郡和兰开夏郡的那些与世隔绝的美丽而浪漫的山谷,竟成为折磨人,甚至常常虐杀人的恐怖地方!…… 工厂主的利润是巨大的。但这只能燃起他们狼一般的贪欲。他们开始实行夜间劳动,就是说,在做日工的一批人精疲力竭之后,他们已经准备好另一批人去做夜工;夜班工人刚下床,日班工人就躺上去,然后再反过来。兰开夏郡流行一句俗语:床永不凉。”〔注:(246) 约翰·菲尔登《工厂制度的祸害》第5、6页。关于工厂制度的早期的丑恶,见艾金医生《曼彻斯特市外30—40英里范围内的郊区》第219页,以及吉斯伯恩《论大不列颠社会上层和中层阶级人们的义务)1795年版第2卷。——由于蒸汽机使工厂从农村有瀑布的地方搬到城市中心,“喜欢禁欲”的谋利者现在随手就可以找到童工,而不必强行从贫民习艺所索取奴隶了。——当罗·皮尔爵士(“诡辩大臣”的父亲)于1815年提出保护儿童法案时,弗·霍纳(金条委员会4445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发展,欧洲的舆论丢掉了最后一点羞耻心和良心。各国恬不知耻地夸耀一切当作资本积累手段的卑鄙行径。例如,读一读老实人亚·安德森的天真的商业编年史。这本编年史把下面的事实当作英国国策的胜利而备加赞扬:英国在乌得勒支和谈时通过阿西恩托条约46 〔注:(247) 1790年,奴隶与自由民在英属西印度是10比1,在法属西印度是14比1,在荷属西印度是23比1。(亨利·布鲁姆《关于欧洲列强殖民政策的研究》1803年爱丁堡版第2卷第74页)〕 〔注:(248) “劳动贫民”一词是当雇佣工人阶级已经引人注意时出现在英国法律中的。“劳动贫民”,一方面是同“闲散贫民”、乞丐等相对而言,另一方面是同那些尚未被掠夺一空而仍然占有劳动资料的劳动者相对而言。“劳动贫民”一词是从法律搬用到政治经济学上的,卡耳佩珀、乔·柴尔德等人直到亚·斯密和伊登都使用这个词。由此可以评价“可憎的政治伪君子”埃德蒙·伯克在把“劳动贫民”一词解释为“可憎的政治伪善言词”时的好心善意究竟是什么了。这个献媚者,当他受英国寡头政治雇用时,扮演了反对法国革命的浪漫主义者的角色,就像在美洲动乱〔注:① 指1775—1783年北美独立战争。——编者注〕一开始,当他受北美殖民地雇用时,扮演了反对英国寡头政治的自由主义者的角色完全一样;他是一个极其平凡的资产者:“贸易的规律就是自然的规律,因而也就是上帝的规律”(埃·伯克《关于贫困的意见和详情》1800年伦敦版第32页)。无怪乎他这位忠于上帝和自然的规律的入总是在最有利的市场上出卖他自己!在塔克尔牧师——塔克尔是一个牧师和托利党人,但从其他方面来说,他却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很有才干的政治经济学家——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对这位埃德蒙·伯克在他的自由主义时期的最好的评述。在可耻的无气节行为目前非常盛行并虔诚地信仰“贸易的规律”的时候,我们有责任一再揭露伯克之流,他们同自己的继承者只有一点不同——那就是才能!〕这一现代历史的杰作,就需要经受这种苦难47〔注:(249) 马利·奥日埃《论公共信用及其古今史》[1842年巴黎版第265页]。〕,那么,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注:(250) 《评论家季刊》说:“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托·约·邓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 7.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48〔注:(251) “我们是处于社会的全新状态中……我们努力使任何一种所有制同任何一种劳动相分离。”(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第2卷第434页)〕 〔注:(252) “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他们甚至是反动的,因为他们力图使历史的车轮倒转。”(卡尔·马克思和弗·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8年伦敦版第11、9页)〕

  1. 亚当偷吃禁果的传说,见《旧约全书·创世记》第3章。——820。 ↩︎

  2.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的法文版中这里加了一个注,引用了歌德《警句般的问答式的教义》;“小学教师:想一想,孩子!这些礼物是从哪儿来的?孩子:唉,你不可能自己就有的。全是爸爸给的。小学教师:你爸爸是从哪儿来的?孩子:祖父给的。小学教师:确实如此!那么你祖父是从哪儿来的?孩子:抢来的。”——821。 ↩︎

  3. 15世纪末开始的世界市场的革命指地理上的大发现所造成的经济后果。由于发现了通往印度的海路,发现了西印度群岛和美洲大陆,商路发生了变化。意大利北部的贸易城市热那亚、威尼斯等失去了它们在过境贸易中的统治地位。相反,葡萄牙、荷兰、西班牙和英国由于位于大西洋海岸而受益,开始在世界贸易中起重要作用。——823。 ↩︎

  4. 指西部诺曼人即丹麦人和挪威人对爱尔兰、苏格兰和英格兰所采取的掠夺行为。9世纪初诺曼人开始侵袭英格兰,最初是掠夺,后来,在英格兰东北地区建立了移民区。——825。 ↩︎

  5. 詹·斯图亚特所说的到处都无用地塞满了房屋和城堡的封建家臣,见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52页。——825。 ↩︎

  6. “英国封建主义的危机导致贵族争夺王位和国家职位的争斗。这种争斗在两个英国封建家族争夺王位进行玫瑰战争(1455—1485年)中达到了顶点。一个是兰开斯特家族,族徽为红玫瑰,一个是约克家族,族徽为白玫瑰,前者代表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南方大封建主、骑士阶层和市民阶层;后者得到北方大贵族的支持。这次战争在兰开斯特家族亨利六世时期开始,在约克家族理查三世被推翻时结束。它使古老的封建家族几乎完全灭绝,结果在英国建立了新的都铎王朝,亨利七世夺得王位建立了专制政体。——825。 ↩︎

  7. “穷人到处受苦难”(Pauper uhique jacet)引自奥维狄乌斯《节令记》第1卷第218行。——829。 ↩︎

  8. 显然是指1579年费·伊万诺维奇统治下(当时俄国的实际统治者是波·戈东诺夫)所颁布的关于侦缉逃亡农民的命令。根据这项命令,凡经受不住地主的残酷奴役和欺压而逃跑的农民,要通缉五年并强制遣送给原来的主人。该命令的目的在于继续扩大农奴制度,限制农民的相对自由。——831。 ↩︎

  9. “光荣革命”指英国1688年的政变。这次政变,驱逐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庸姆斯二世,宣布荷兰共和国的执政者奥伦治的威廉三世为英国国王,从1689年起在英国确立了以土地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的妥协为基础的君主立宪制。这次没有人民群众参加的政变被资产阶级史学家称作“光荣革命”。——831。 ↩︎

  10. 共和革命指1642—1646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其结果是英国在1649年建立了共和国。——831。 ↩︎

  11. 指1796年在伦敦出版的抨击性小册子《尊敬的埃德蒙·伯克就贝茁福舊公爵和罗德戴尔伯爵于本届议会常会开会时在上院对他本人和他的养老金问题进行的责难而给高贵勋爵的信》。——832。 ↩︎

  12. 指马克思1863年在英国博物馆图书馆所作的八个单独的“补充笔记本”(Bejhefte).它们以字母A、B、C、D、E、F、G、H标示,正文中的下面这些引文引自“补充笔记本B”。——833。 ↩︎

  13. 李奇尼乌斯法是公元前367年在古罗马通过的一项法律,又称李奇尼乌斯土地法。该法对于把公有地转交个人使用的权利作了某种限制,并且规定撤销部分债务。该法反对大土地占有制和贵族特权的增长,反映出平民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有所加强。根据罗马的传统说法,该法是护民官李奇尼乌斯和塞克斯蒂乌斯制定的。——835。 ↩︎

  14. 斯多亚派是公元前4世纪末产生于古希腊的一个哲学学派:因其创始人芝诺通常在雅典集市的画廊讲学,又称画廊学派(画廊的希腊文是stoa)。 ↩︎

  15. 指斯图亚特王朝的拥护者要求拥立所谓的“年轻的王位觊觎者”查理·爱德华为英国国王而于1745—1746年发动的起义。这次起义同时反映了苏格兰和英格兰的人民群众对他们遭受地主剥削以及驱逐小农的抗议。随着起义被英国正规军镇压,克兰制度在苏格兰高地开始迅速瓦解,农民被逐出土地的现象更加严重了。——838。 ↩︎

  16. 塔克斯缅是指在克兰制度在苏格兰占统治地位时对直接从属于克兰首领——勒尔德(“大人”)的小头目的称呼。勒尔德把土地“塔克”这一全克兰的财产交给他们照管。他们对勒尔德交纳很少的贡税,以表示承认他的权力。而塔克斯缅又把这些土地分给自己的仆从。随着克兰制度的瓦解,勒尔德变成了地主,塔克斯缅实际上变成了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同时把过去交纳贡税改为交纳地租。关于克兰制度内部塔克斯缅的作用,见马克思《选举。——财政困难。——萨瑟兰公爵夫人和奴隶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609—610页)。——838。 ↩︎

  17. 盖尔人是苏格兰北部山区和西部山区的土著居民,古代克尔特人的后裔。——838。 ↩︎

  18. 指马克思于1853年2月9日在(纽约每日论坛报)上发表的文章(选举。——财政困难。——萨瑟兰公爵夫人和奴隶制)(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1卷第607—615页)。——839。 ↩︎

  19. 由于农业人口的状况不断恶化和受法国革命(1789—1795年)的影响,萨克森选帝侯国的农民于1790年8月举行起义。封建主们被驱逐或逃跑。8月中旬,农民成为大的农业地区的主人。由于缺少城市人口的支持和领导,1790年9月初这次起义被武力镇压。——841。 ↩︎

  20. 技艺和手工业协会(Society of Arts and Trades)是一个于1754年在伦敦成立的资产阶级慈善性质的教育团体。在19世纪50年代,协会的领导人是阿尔伯特亲王。协会冠冕堂皇地宣布它的宗旨是:“鼓励技艺、手工业和商业”并奖励那些“为贫民提供生计、扩大商业、使国家富足等等的人”。协会为了达到阻挠英国群众性罢工运动的发展和宪章派酝酿成立工人议会的目的,企图充当工人和企业主之间的调停人。马克思在1854年2月7日写的《蓝皮书。——2月6日的议会辩论。——奥尔洛夫伯爵的使命。——联军舰队的行动。——爱尔兰旅。——关于工人议会的召开》把它称为“技艺和骗术协会”(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13卷第68页)。——420、433、450、841。 ↩︎

  21. 即决法庭(Petty Sessions)是英国治安法院的期庭,这种法庭按简化的诉讼程序审理小案件。——845。 ↩︎

  22. 亚·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1814年爱丁堡版第1卷第237页。——847。 ↩︎

  23. 西·尼·昂·兰盖“法的精神就是所有权”这句话,见他的《民法论,或社会的基本原理》1767年伦敦版第1卷第236页。——711、847。 ↩︎

  24. 禁止结社法是英国议会于1799年和1800年通过的法令。法令禁止任何工人组织的建立和活动。1824年议会撤销了这些法令,但在1824年当年,因食品价格上涨引起各地纷纷罢工,资本家要求重新禁止结社,1825年,威,哈斯基森提议成立委员会调查工人结社情况,最后,由于工人的斗争,关于禁止结社的法案未被通过。1825年7月6日通过了结社法(或称工人联合法),其中再次确认撤销这些法令。但是,根据1825年的结社法,只有那些旨在规定工资和劳动时间而成立的工人社团才免于受到惩罚,当局仍然极力限制工人联合会的活动。特别是凡鼓动工人参加联合会和参加罢工的活动,都被视为“强制”和”暴力”而要受刑事处分。——523、848。 ↩︎

  25. 指英国自由党。1832年英国议会改革后19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上半叶在英国形成了两个政党:自由党和保守党。自由党由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的新辉格党人、自由学派(见注449)和皮尔分子左翼托利党人组成。自由党成立后它在英国两党制中取代了辉格党人的位置。——850。 ↩︎

  26. 英国在中世纪就已经有了禁止“秘密活动”法。该法禁止“一切秘密活动,即使其理由是合法的”。在禁止结社法(见注364)通过以前和废除以后,工人的组织和阶级斗争都根据禁止“秘密活动”法受到镇压。——850。 ↩︎

  27. 指1793年6月至1794年6月法国雅各宾党专政的政府。它代表革命的小资产阶级。它的领导人为马·罗伯斯比尔和安·路·圣茹斯特。——851。 ↩︎

  28. 拿破仑帝国时期制定的1810年刑法典(Code penal)在第414—416条中规定禁止结社。1864年5月25日的一项法律取消了禁止罢工的规定。1884年3月21日的一项法律容许成立工会。——851。 ↩︎

  29. 亚·安德森在其著作《商业起源古今编年史》1764年伦敦第1版第1卷第22页中涉及15世纪经济的主要特征时,谈到“神的恩赐”。——855。 ↩︎

  30. 詹·斯图亚特《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1770年都柏林版第1卷第1册第16章。——855。 ↩︎

  31. 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第二章初稿片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1卷第364页)。——858。 ↩︎

  32. 上帝向该隐询问亚伯的传说,见《旧约全书·创世记》第4章第9节。——859。 ↩︎

  33. 指通往印度的航线的发现以及两印度群岛和美洲大陆的发现。——860。 ↩︎

  34. 尼德兰脱离西班牙是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1566—1609年)的结果。尼德兰的革命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取得胜利的资产阶级革命。16世纪中叶,尼德兰城乡资本主义有了相当发展,但受到宗主国西班牙专制主义及其支柱天主教会的严重阻碍,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尖锐。1566年爆发了矛头直指天主教会的圣像破坏运动。1567年春运动遭镇压。1572年北方各省举行大起义,井推举奥伦治的威廉为北方各省执政。南方革命形势也日益高涨,1576年布鲁塞尔起义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兰的统治机构。西南几省的贵族慑于革命不断深入,于1579年1月6日结成阿拉斯同盟,与西班牙当局妥协。同年1月23日,信奉新教的北方七省成立乌得勒支同盟,为建立联省共和国奠定了基础。1581年由北方各省组成的三级会议宣布脱离西班牙而独立,正式成立资产阶级联省共和国。由于荷兰省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最重要,亦称荷兰共和国。 ↩︎

  35. 反雅各宾战争指1793—1815年英国、普鲁士、奥地利和俄国等参加的欧洲国家同盟反对法兰西共和国和拿破仑法国的历次战争。在战争期间,英国政府建立了一种反对劳动者的恐怖政权。英国统治者镇压各种人民起义,并颁布了禁止任何工人结社的法令。资产阶级在这一时期要求把工作日从10小时延长到12、14和18小时。——640、695、776、861。 ↩︎

  36. 东印度公司是存在于1600—1858年的英国贸易公司,它是英国在印度、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推行殖民主义掠夺政策的工具。从18世纪中叶起,公司拥有军队和舰队,成为巨大的军事力量。在公司的名义下,英国殖民主义者完成了对印度的占领。公司长期控制对印度的贸易的垄断权和这个国家最主要的行政权。1857—1859年印度的民族解放起义迫使英国人改变了他们的殖民统治的形式:宣布公司解散,印度成为英王的领地。——158、862。 ↩︎

  37. 清教徒是英国基督教(新教)中的一派——加尔文教派的信徒。英国宗教改革中所建立的英国国教会,不再从属罗马教皇,而以英国国王为教会的首领,但保留了天主教的主教制、重要教义和仪式。因此教会成为封建王权的重要工具。16世纪后半叶,随着激进的加尔文教在英国的传播,清教徒开始作为国教会内部的一个派别出现,他们在让,加尔文的前定论的指导下,反对天主教的教阶制和繁文缛节。要求以民主共和的原则建立教会组织,并允许经营致富,贷钱取利,因此更适合资产阶级的要求。——863。 ↩︎

  38. 清教徒前辈移民(pi1grim fathen)指16世纪末17世纪初因在英格兰遭到迫害、镇压而移民北美的英格兰清教徒。从此开始了英国向北美洲的大举移民,这些移民为当时新英格兰各州的资产阶级的发展奠定了基石。——863。 ↩︎

  39. 马·路德《论商业与高利贷》,见《尊敬的马丁·路德博士先生著作集第六部》1589年维滕贝格版第296页。——358、864。 ↩︎

  40. 古·居利希《关于当代主要商业国家的商业、工业和农业的历史叙述》1830年耶拿版第1卷第371页。——864。 ↩︎

  41. 看来马克思是套用德·狄德罗《拉摩的侄子》的如下一段话:“一位外来的神谦卑地把自己安置在祭坛上,在当地的偶像旁边;他的地位逐渐地巩固起来,有一天,他用胳膊肘推了他的同僚一下,于是砰的一声,那偶像就倒下来。”——864。 ↩︎

  42. 马克思在这里引用的德·维特的箴言指(论荷兰共和国和弗里斯兰西部最重要的政治原则和箴言),该书1662年第一次在莱顿出版。当时人们以为它的作者是维特。现在已经查明,该书的作者是荷兰经济学家兼企业主彼得·冯·德·霍列(即彼得·德·利亚·库尔),其中只有两章是约·德·维特写的。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第XXIII笔记本第1438页b。——867。 ↩︎

  43. 显然是指让·巴·柯尔培尔建立的一种为封建君主制度服务的重商主义的经济政策体系。为了使国家和封建统治者们获得高收入,柯尔培尔对不受封建剥削的工商业征收高额税,为了扩大这种税收,王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来促进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从而在客观上刺激了资本主义因素的成熟过程。——867。 ↩︎

  44. 金条委员会(Bullionkomitee)是英国下院于1810年成立的一个委员会,它的任务是研究银行券贬值、贵金属价格上涨的原因,揭示流通手段和英国与其他国家的汇兑率的状况。——869。 ↩︎

  45. 皇家法院是英国的高等法院之一,1873年改革后成为最高法院的分院。在此之前,它一直是最高刑事法院和所有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有权重新审理下级司法机构的判决。——869。 ↩︎

  46. 阿西恩托条约是英国和西班牙在争夺继承王位的西班牙战争(1701—1714年)中于1713年3月26日签订的。按照这一条约,英国人有权在属于西班牙的美洲省份中从事奴隶贸易。该条约在1713年7月13日签订的乌得勒支和谈协议第12款中得到了确认。——870。 ↩︎

  47. “需要经受这种苦难”(Tantae molis erat)引自维吉尔《亚尼雅士之歌》第1卷第33行。——871。 ↩︎

  48. “下令实行普遍的中庸”见康·贝魁尔《社会经济和政治经济的新理论,或关于社会组织的探讨》1842年巴黎版第435页。——873。 ↩︎